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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9524/2024-0157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民发〔2024〕113号 公开日期: 2024-11-19
发布单位: 杭州市民政局 统一编号: ZJAC10-2024-0009
有效性: 有效 主题分类: 其他
关于《杭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民政局地名命名、更名审批的裁量基准的通知》的政策解读(文字版)
发布日期: 2024- 11- 20 10: 44 浏览次数: 来源:杭州市民政局

一、文件制定的背景及必要性

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对于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有效实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我局于2023年7月制定了《杭州市民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版)》(杭民发﹝2023﹞77号),后于2024年2月制定了《杭州市民政行政确认裁量基准》(杭民发〔2024〕13号),对于规范杭州市民政领域的行政执法活动起到了积极作用。为了完善我局行政许可领域的裁量权基准,我局于2024年9月30日印发了《杭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民政行政许可裁量基准的通知》(杭民发〔2024〕94号)。

为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健全行政裁量基准”的要求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 号)文件精神,有必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裁量权基准。根据《杭州市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级行政机关行政裁量权基准“两目录一清单”的通知》(杭法联办〔2024〕8号)文件精神,有必要明确“地名命名、更名审批”的裁量基准。

二、主要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 (2023—2025 年)>的通知》(国办发〔2023〕27 号)

3.《杭州市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级行政机关行政裁量权基准“两目录一清单”的通知》(杭法联办〔2024〕8号)

三、制定程序

我局于2024年10月启动起草工作,对制定“地名命名、更名审批”裁量基准的必要性、可行性等内容进行了调研论证,形成了征求意见稿初稿,征求了区划处和区、县(市)民政部门的意见,并对相关意见予以吸收采纳。2024年10月25日至11月5日,在杭州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未收到相关意见和建议。之后,由法规处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并经过局党组会审议通过。

四、文件主要内容

文件涉及的行政许可裁量权基准共1项,为“地名命名、更名审批”。涉及裁量的主要是对地名命名、更名审批事项内容的细化量化,如在行政许可裁量权基准中对办事事项的主要依据、申请条件、决定方式及办理时限进行了细化。

五、适用对象和施行时间

文件适用于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自2024年12月25日起施行。

六、关键词解释

行政裁量权基准是行政机关结合本地区本部门行政管理实际,按照裁量涉及的不同事实和情节,对法律、法规、规章中的原则性规定或者具有一定弹性的执法权限、裁量幅度等内容进行细化量化,以特定形式向社会公布并施行的具体执法尺度和标准。

七、注意事项

建议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阅读行政许可裁量基准。

八、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杭州市民政局

解读人:余利明

联系电话:0571-89586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