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1000024895242/2026-101053599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杭民发〔2026〕23号 | 公开日期: | 2026-04-15 |
| 发布单位: | 杭州市民政局 | 统一编号: | ZJAC10-2026-0001 |
| 有效性: | 有效 | 主题分类: | 民政 |
一、制定背景及必要性
习近平总书记长期关心关注老年人生活特别是吃饭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深入基层社区考察老年助餐服务,强调要把养老服务政策落实到位,惠及更多老年人。2023年以来,民政部、浙江省民政厅相继印发老年助餐相关政策文件,我市也出台了推动城市社区老年助餐服务可持续发展和推动农村地区老年助餐服务融合性发展两项政策。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积极回应广大老年人需求和期待,推进杭州老年助餐服务提质增效、普惠优享,进一步完善“家门口幸福养老”服务矩阵,特制定《杭州市民政局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杭州市老年助餐服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制定依据
1.《关于印发〈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的通知》(民发〔2023〕58号);
2.《关于印发〈浙江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民养〔2024〕97号);
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城市社区老年助餐服务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25〕8号);
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农村地区老年助餐服务融合性发展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25〕9号)。
三、制定程序
杭州市民政局结合杭州市老年助餐发展现状,围绕发展目标思路、工作举措、保障措施等开展专题调研,形成初步草案,并向各区、县(市)民政部门和养老服务专家征求意见。此后,在杭州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经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审议后,最终形成《实施方案》。
四、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围绕深入推进助餐服务发展的主线,提出按照“政府统筹、保障基本,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明确了“一个目标”、“四大举措”。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
实施“幸福助餐”行动,持续健全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共建共享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着力实现“两个全覆盖”,城市地区老年助餐设施按精准需求导向全覆盖,农村地区老年助餐服务按普惠可及导向全覆盖,形成具有杭州辨识度的共同富裕标志性成果,着力打造城市发展“金名片”。
(二)四大举措
1.优化服务设施。通过科学规划、分类布局、智慧赋能,全方位优化服务设施体系。
2.丰富运营模式。提出城乡分类的10种主要运营模式。
3.搭建多元场景。构建多元场景,推动老年食堂全龄化、差异化经营,因地制宜丰富助餐业态,强化健康膳食与多场景融合,提升服务品质。
4.提升服务质效。规范服务标准体系,推进品牌矩阵建设,健全协同监管机制。
五、适用对象和施行时间
《实施方案》适用于杭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老年助餐服务,自2026年6月1日起施行。
六、解读机关、解读人和联系电话
解读机关:杭州市民政局
解读人:刘雪娇
联系电话:0571-89586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