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1000024895242/2025-101040483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5-09-25 | |
| 发布单位: | 杭州市民政局 | 统一编号: | ZJAC10-2025-0007 |
| 有效性: | 有效 | 主题分类: | 社会福利 |
一、制定背景及必要性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慈善信托作为第三次分配的重要工具,是推动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关键载体。杭州市作为全国慈善信托高质量发展观察点,当前仍面临信托体量不足、财产结构单一、治理机制待完善、创新动力不够强等突出问题,有必要通过深化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激发慈善信托活力,提升其在社会财富分配、公益资源整合中的效能。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慈善信托管理办法》等规定,响应《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要求,计划通过出台专项政策,明确目标路径、强化制度保障、优化监管体系,推动慈善信托从“数量优先”迈向“量质并重”,为全国提供可复制的杭州经验。
二、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2.《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办法》;
3.《银监会 民政部关于印发慈善信托管理办法的通知》(银监发〔2017〕37号);
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信托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5〕14号)
三、制定程序
杭州市民政局联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成立专项工作组,结合杭州市慈善信托发展现状,围绕政策框架、核心任务、保障机制等开展专题调研,形成初步草案,并向各区、县(市)民政部门、金融机构和有关慈善组织、法律专家征求意见。此后,在杭州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经杭州市民政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分别通过合法性审查及集体审议后,最终形成《关于进一步推动慈善信托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文件。
四、主要内容
《意见》围绕“高质量发展”主线,提出“三大目标”“四项任务”,构建覆盖全链条的政策体系:
(一)工作目标
1.规模目标:到2035年,全市慈善信托备案规模力争突破30亿元,形成全国领先的慈善信托生态体系。
2.治理目标:构建更加科学的监管机制,实现运行数据实时化、支出管理精细化,提升慈善信托社会公信力。
3.品牌目标:打造不少于5个具有较大规模、聚焦共同富裕、持续惠民的慈善信托品牌。
(二)主要任务
1.优化财产结构:通过发展战略慈善、拓展信托资源、打造管理服务高地等措施,扩大慈善信托财产来源和类型。
2.优化治理结构:强化委托人意愿管理和受托人专业管理,提升慈善信托规范运作水平。
3.创新发展动力:探索“慈善信托+公益导向”“慈善信托+基层治理”“慈善信托+股权整合”等融合模式,增强慈善信托服务社会多元需求的能力。
4.提升外部环境:加强数字平台建设,深化多维监督,完善褒扬机制,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三)过渡期安排
对施行前已备案的慈善信托设置过渡期至2026年12月31日,过渡期内的预算管理、投资分析及执行管控机制等可按原信托文件约定执行,过渡期满后统一按本《意见》执行。
五、适用对象和施行时间
《意见》适用于在杭州市开展慈善信托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等主体,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
六、关键词解释
慈善信托:指委托人基于慈善目的,依法将其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意愿以受托人名义进行管理和处分,开展慈善活动的行为。
委托人:指基于慈善目的设立慈善信托,提供信托财产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受托人:指依法设立慈善信托,负责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并按照信托文件约定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的机构。
七、解读机关、解读人和联系电话
解读机关:杭州市民政局
解读人:胡景行
联系电话:0571-89586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