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民政局及下属事业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发布日期:
2025-
12-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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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杭州市民政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5〕30号),建立健全我省涉企收费目录清单,进一步提高涉企收费透明度和企业查询便利度,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现将杭州市民政局及下属单位涉企收费综合性目录清单公布如下:
| 部门名称 | 收费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收费项目 | 收费性质 | 服务内容或涉及事项 | 收费标准 | 标准制定方式及部门 | 政策依据 | 备注 |
| 杭州市民政局 | 杭州市民政事业发展中心(杭州市慈善总会秘书处、杭州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指导中心) | 事业单位 | 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政府采购货物及服务项目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项目 | 杭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布的供应商履约评价为满分的供应商,采购单位应当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缴纳最高比例由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5%调整为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采购单位鼓励供应商采取履约保函形式提供信用保证;供应商提供保函的,采购单位不得拒收。 | 杭州市财政局 | 《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通知》(杭财采监〔2022〕7号) | - |
| 杭州市民政局 | 杭州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杭州市老年活动中心) | 事业单位 | 建设工程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建设工程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 | 2020年6月30日后招标的政府投资项目降低保证金缴纳金额,其中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50万元;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2%,在工程竣工验收(公路水运工程交工验收、水利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10日内应全额返还,合同工期一年以上的工程可以分年度或施工形象进度缴纳;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比例不得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1.5%。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1部门 | 《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浙建〔2020〕7号) | - |
| 杭州市民政局 | 杭州市第一社会福利院(杭州市精神病人社会福利院) | 事业单位 | 建设工程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建设工程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 | 2020年6月30日后招标的政府投资项目降低保证金缴纳金额,其中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50万元;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2%,在工程竣工验收(公路水运工程交工验收、水利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10日内应全额返还,合同工期一年以上的工程可以分年度或施工形象进度缴纳;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比例不得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1.5%。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1部门 | 《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浙建〔2020〕7号) | - |
| 杭州市民政局 | 杭州市第一社会福利院(杭州市精神病人社会福利院) | 事业单位 | 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政府采购货物及服务项目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项目 | 杭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布的供应商履约评价为满分的供应商,采购单位应当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缴纳最高比例由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5%调整为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采购单位鼓励供应商采取履约保函形式提供信用保证;供应商提供保函的,采购单位不得拒收。 | 杭州市财政局 | 《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通知》(杭财采监〔2022〕7号) | - |
| 杭州市民政局 | 杭州市第二社会福利院(杭州市闻裕顺福利院) | 事业单位 | 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政府采购货物及服务项目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项目 | 杭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布的供应商履约评价为满分的供应商,采购单位应当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缴纳最高比例由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5%调整为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采购单位鼓励供应商采取履约保函形式提供信用保证;供应商提供保函的,采购单位不得拒收。 | 杭州市财政局 | 《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通知》(杭财采监〔2022〕7号) | - |
| 杭州市民政局 | 杭州市第二社会福利院(杭州市闻裕顺福利院) | 事业单位 | 建设工程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建设工程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 | 2020年6月30日后招标的政府投资项目降低保证金缴纳金额,其中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50万元;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2%,在工程竣工验收(公路水运工程交工验收、水利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10日内应全额返还,合同工期一年以上的工程可以分年度或施工形象进度缴纳;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比例不得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1.5%。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1部门 | 《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浙建〔2020〕7号) | - |
| 杭州市民政局 | 杭州市第三社会福利院 | 事业单位 | 建设工程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建设工程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 | 2020年6月30日后招标的政府投资项目降低保证金缴纳金额,其中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50万元;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2%,在工程竣工验收(公路水运工程交工验收、水利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10日内应全额返还,合同工期一年以上的工程可以分年度或施工形象进度缴纳;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比例不得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1.5%。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1部门 | 《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浙建〔2020〕7号) | - |
| 杭州市民政局 | 杭州市社会福利中心(杭州市光荣院) | 事业单位 | 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政府采购货物及服务项目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项目 | 杭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布的供应商履约评价为满分的供应商,采购单位应当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缴纳最高比例由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5%调整为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采购单位鼓励供应商采取履约保函形式提供信用保证;供应商提供保函的,采购单位不得拒收。 | 杭州市财政局 | 《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通知》(杭财采监〔2022〕7号) | - |
| 杭州市民政局 | 杭州市社会福利中心(杭州市光荣院) | 事业单位 | 建设工程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建设工程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 | 2020年6月30日后招标的政府投资项目降低保证金缴纳金额,其中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50万元;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2%,在工程竣工验收(公路水运工程交工验收、水利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10日内应全额返还,合同工期一年以上的工程可以分年度或施工形象进度缴纳;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比例不得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1.5%。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1部门 | 《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浙建〔2020〕7号) | - |
| 杭州市民政局 | 杭州市推拿医院(杭州市民福医院) | 事业单位 | 建设工程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建设工程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 | 2020年6月30日后招标的政府投资项目降低保证金缴纳金额,其中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50万元;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2%,在工程竣工验收(公路水运工程交工验收、水利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10日内应全额返还,合同工期一年以上的工程可以分年度或施工形象进度缴纳;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比例不得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1.5%。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1部门 | 《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浙建〔2020〕7号) | - |
| 杭州市民政局 | 杭州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 事业单位 | 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政府采购货物及服务项目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项目 | 杭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布的供应商履约评价为满分的供应商,采购单位应当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缴纳最高比例由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5%调整为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采购单位鼓励供应商采取履约保函形式提供信用保证;供应商提供保函的,采购单位不得拒收。 | 杭州市财政局 | 《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通知》(杭财采监〔2022〕7号) | - |
| 杭州市民政局 | 杭州市南山陵园服务管理中心(杭州市革命烈士陵园服务管理中心) | 事业单位 | 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政府采购货物及服务项目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项目 | 杭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布的供应商履约评价为满分的供应商,采购单位应当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缴纳最高比例由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5%调整为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采购单位鼓励供应商采取履约保函形式提供信用保证;供应商提供保函的,采购单位不得拒收。 | 杭州市财政局 | 《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通知》(杭财采监〔2022〕7号) | - |
| 杭州市民政局 | 杭州市南山陵园服务管理中心(杭州市革命烈士陵园服务管理中心) | 事业单位 | 建设工程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建设工程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 | 2020年6月30日后招标的政府投资项目降低保证金缴纳金额,其中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50万元;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2%,在工程竣工验收(公路水运工程交工验收、水利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10日内应全额返还,合同工期一年以上的工程可以分年度或施工形象进度缴纳;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比例不得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1.5%。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1部门 | 《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浙建〔2020〕7号) | - |
| 杭州市民政局 | 杭州殡仪馆 | 事业单位 | 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政府采购货物及服务项目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项目 | 杭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布的供应商履约评价为满分的供应商,采购单位应当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缴纳最高比例由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5%调整为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采购单位鼓励供应商采取履约保函形式提供信用保证;供应商提供保函的,采购单位不得拒收。 | 杭州市财政局 | 《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通知》(杭财采监〔2022〕7号) | - |
| 杭州市民政局 | 杭州殡仪馆 | 事业单位 | 建设工程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建设工程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 | 2020年6月30日后招标的政府投资项目降低保证金缴纳金额,其中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50万元;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2%,在工程竣工验收(公路水运工程交工验收、水利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10日内应全额返还,合同工期一年以上的工程可以分年度或施工形象进度缴纳;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比例不得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1.5%。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1部门 | 《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浙建〔2020〕7号) | - |
| 杭州市民政局 | 杭州市救助管理站(杭州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 事业单位 | 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政府采购货物及服务项目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项目 | 杭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布的供应商履约评价为满分的供应商,采购单位应当免收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缴纳最高比例由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5%调整为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采购单位鼓励供应商采取履约保函形式提供信用保证;供应商提供保函的,采购单位不得拒收。 | 杭州市财政局 | 《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通知》(杭财采监〔2022〕7号) | - |
| 杭州市民政局 | 杭州市救助管理站(杭州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 事业单位 | 建设工程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建设工程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 | 2020年6月30日后招标的政府投资项目降低保证金缴纳金额,其中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50万元;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2%,在工程竣工验收(公路水运工程交工验收、水利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10日内应全额返还,合同工期一年以上的工程可以分年度或施工形象进度缴纳;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比例不得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1.5%。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1部门 | 《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浙建〔2020〕7号) | - |
| 杭州市民政局 | 杭州市儿童福利院(杭州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 事业单位 | 建设工程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建设工程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 | 2020年6月30日后招标的政府投资项目降低保证金缴纳金额,其中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50万元;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2%,在工程竣工验收(公路水运工程交工验收、水利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10日内应全额返还,合同工期一年以上的工程可以分年度或施工形象进度缴纳;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比例不得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1.5%。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1部门 | 《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浙建〔2020〕7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