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1000024895242/2026-101045916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杭民函〔2025〕84号 | 公开日期: | 2026- 01- 06 |
| 发布单位: | 杭州市民政局 | 关联类型: |
汤利忠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提高杭州市农村老年人口养老补贴的建议》收悉,提案针对性强,就如何提升农村老年人生活水平,缩短城镇、农村之间的养老补贴差距提出了针对性较强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经我局主办,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会办,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相关工作推进情况
(一)西部补短,保障养老保险资金充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下简称“城乡居保制度”)作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补充,主要保障对象是没有参加其他养老保险制度人员、城乡低收入人群,解决相对弱势群体兜底性养老保障问题。目前,我省城乡居保制度实行县级统筹,市区和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分别为独立统筹区,基础养老金发放责任主要由各统筹区政府承担。为减轻桐庐、建德、淳安等经济薄弱县基础养老金责任压力,2023年起,市本级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市域同标补助”纳入“西部区、县(市)公共服务优质提升”工程,2023—2025年,由市本级财政给予西部区、县(市)资金补助,3年合计补助3.5亿元,有效减轻西部区、县(市)财政压力,确保当地“保民生、保稳定、保发放”,按时足额发放各项待遇。
(二)动态调整,提升农村老人保险待遇。2020年,我市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统筹考虑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物价变动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障标准情况,结合国家和省基础养老金调整情况,适时提出市区基础养老金标准调整方案。2021年以来,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大幅提高,实现了基础养老金标准“市域同标”,目前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统一为每月370元。
(三)坚持普惠,逐步提升高龄津贴标准。我市于2011年制定出台《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制度的通知》,80周岁(含)至89周岁老年人享受每月50元高龄津贴;90周岁(含)至99周岁每月100元;100周岁(含)以上老人增至300元。目前,80周岁(含)至89周岁老年人已调整至每月享受60元;10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享受800元。同时,从2019年1月1日起,对享受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的年满80周岁老年人再发放每人每月50元的高龄补贴。2025年预计发放高龄津贴3.04亿元,市级财政安排80-89周岁老人高龄津贴预算资金8959万元,通过转移支付给予各区适当补助。
(四)资源整合,打造养老服务综合体。以村社为载体实现资源嵌入和功能嵌入,通过新建扩建、腾挪改造等多种方式,灵活多样打造为老服务综合体,提供日托、全托、助餐、上门服务等各类专业化养老服务,推动为老服务设施多点布局、服务下沉、方便可及。如上城区红梅社区通过老旧小区改造,建成建筑面积约4300平方米的为老服务综合体,探索携老育幼融合性服务。积极探索综合体建设规范体系,形成《“幸福邻里坊”阵地建设指引》等一批规范标准,按照“服务空间最大化、功能效率最优化”理念,依据群众需求规划服务功能,一房多用、共建共享,推动传统碎片化的养老服务向精准化、专业化、集约化转型升级。
(五)爱心助餐,破解老年人助餐难题。印发《关于提升全市老年人智慧助餐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依据年龄段为老年人划分5-8折不等的优惠折扣,而后归集助餐人次数据,给予食堂资金补贴。在构建“老年食堂+助餐点+送餐上门”三级服务网络,为老年人提供全方位的餐饮服务的同时,充分利用农村土地资源,推进“爱心菜地”建设,进一步减轻农村老年食堂运营压力。如建德市提出“幸福方桌”助餐模式,坚持“财政补一点、村社贴一点、个人掏一点、社会捐一点、自产助一点”,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老年助餐和养老事业,利用“一张红纸、一块菜地”全年共吸引慈善力量捐赠146万。
(六)多方协同,强化养老服务补贴力度。印发《关于健全高龄及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在原养老服务电子津贴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政府资金投入,提出养老服务补贴、养老护理补贴、基本生活补贴,在保证经济困难的中、重度失能老年人补贴不变的情况下,提高对轻度失能老年人的补贴力度,每月新增最高125元养老服务补贴换购基础养老服务,同时对低保家庭老年人,每月按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0%计发现金补贴(当前约130元)。将养老服务电子津贴升级为“爱心卡”,通过“财政投一点、集体担一点、社会捐一点、家庭出一点”的模式进一步加强补贴资金保证。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提升镇街养老服务能级。以民生服务综合体建设为契机,持续强化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辐射能力,通过“中心+站点”等模式实现与村社级养老服务设施站点的资源支撑、互补发展。提升养老服务设施运营活力,推进优质养老服务设施普惠共享。到2027年,形成一批覆盖老年、全龄友好的优质共享公共服务空间。
(二)完善村社养老服务功能。充分发挥村社级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阵地+平台”双重作用,大力发展嵌入式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互助性养老服务站点,统筹优化服务集成、探访关爱、需求响应等养老服务机制,切实提高设施绩效,让基本养老服务更加便捷可及。
(三)强化特殊老人群体兜底保障。落实经济困难失能老人和高龄老人入住定点养老机构补贴保障制度,确保相关政策应享尽享。强化养老护理补贴与长护险的衔接,健全养老服务“爱心卡”制度,持续规范、拓展困难老年人照护服务内容。
(四)扩大农村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抓好《杭州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落地实施,推进落实全市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改革和西部公共服务优质提升工程。整合慈善、公益创投等资源丰富农村养老服务供给,引导城市养老服务机构运营农村养老服务设施,促进城乡养老服务均衡发展。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养老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杭州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 常利洁
联系电话:0571-89586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