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1000024895242/2025-101040336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5- 09- 24 | |
| 发布单位: | 杭州市民政局 | 关联类型: |
李小军代表:
您在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市护理员队伍建设早日实现老年人陪护无忧的建议》(余杭28号)收悉。根据《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办法》关于清单式答复的要求,经商市人力社保局、市卫健委、市商务局、市住保房管局、市教育局,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序号 | 具体诉求 | 答复内容 |
1 | 大力拓展招培渠道,破解“招人难”。 | 注重技能提升,强化专业素质支撑。采用线上培训、线下辅导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养老护理员技能等级培训和第三方机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推动养老服务人才队伍规范化发展。目前杭州市共有50家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经人力社保部门审批,可从事养老护理员、老人护理、老人陪护等养老方面职业(工种)培训。加强政校企合作,鼓励高职院校拓展养老服务与管理相关专业,充分利用学校教育、师资、场地资源,加强与相关协会、企业等合作,联合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和技能培训,推进养老护理员继续教育落地。在市属院校、养老机构设立实训实践基地,与杭州市红十字会联合设立应急救护实训基地,为养老服务人才加强技能、提升素质提供平台。依托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集团,成立杭州市老年健康指导中心,加强全市老年健康临床诊疗、健康管理、教学科研等指导,特别是组织开展包括康复、护理人员在内的老年健康服务相关人才培训,进一步提升我市老年护理服务能力和水平。截至目前,10家市、县级医院与33家医养结合机构签订紧密医养联合体合作协议。 下一步,我局将开展护理员技能提升行动,结合各地需求开展订单式培训,计划2025年新增“养老护理员证+救护员证”双持证人数1500人,计划到2027年,每万名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达到29人,其中高级以上护理员比例不低于20%,持证养老护理员中持救护员证不低于70%。 |
2 | 健全待遇保障机制,破解“留人难”。 | 加强保障关怀,提升养老职业动力。一是积极落实省民政厅的《浙江省养老服务专业人员入职奖补办法》(浙民养〔2021〕210号),引导、鼓励高校和中职学校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工作,为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发放3—5万元不等的入职奖补。二是联合市财政局出台养老护理员岗位津贴制度,为符合条件的养老护理员发放300—1200元不等的岗位津贴,切实提升养老护理员薪酬待遇,目前补助标准位列全省首档。发挥《 下一步,我局将以岗位津贴发放为契机,做好全市养老护理员技能提升和等级认定工作。推动建立民政局授权认定养老护理人才的C、D、E类人才标准,加强养老护理人才的社会地位。 |
3 | 拓宽职业发展通道,破解“成长难”。 | 推进政校合作,打造提升平台。一是支持技工院校开设养老护理相关专业。扩大养老行业技能人才培养力度,提升我市养老护理人员专业化水平。2025年,全市有6所技工院校开设健康服务与管理、护理等养老相关专业,其中高技能人才占比50%以上。二是加大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加强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培训机构开设老年护理、康复、保健、心理健康、老年医学等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和课程的培训。三是推进养老护理员技能人才评价改革。不断完善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工匠精神培育和职业道德养成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畅通技能人才成长路径,优化技能人才结构,改善养老护理领域技能人才短缺局面。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引导高校加强专业建设,支持市属各类院校设置老年护理、养老康复与养生、养老服务管理等专业,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标准纳入专业教学标准和课程体系,培养符合养老服务事业发展需求的养老护理专业人才。加强政校企合作,开办养老服务与管理方向的定制班,不断提高养老护理员综合素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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