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部门介绍 > 职能简介
领导分工 职能简介 内设机构 直属单位

杭州市民政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研究起草有关民政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监督管理。

(三)牵头拟定全市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指导和监督全市实施特困人员供养、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工作。指导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核对工作。

(四)组织拟定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五)负责全市地名管理工作。承担行政区划和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及日常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

(六)拟定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牵头孤儿及其他困境儿童的福利与救助工作。参与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负责收养登记及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

(七)拟定全市养老服务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参与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指导和管理城乡养老机构建设,指导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八)负责殡葬管理和婚姻登记管理工作。

(九)拟定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政策,主管慈善工作。

(十)负责村(居)委会有关法定程序事项的办理工作。涉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工作中需以政府名义出面的,市民政局仍要协助做好工作。

(十一)牵头实施未成年人保护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等相关工作职责。

(十二)负责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水库移民和“三峡”库区迁入我市移民的安置和扶持开发工作,负责处理移民遗留问题。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方式:0571-89586333
机构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359号
办公时间:9:00—12:30,14:00—17:30 (夏令时9:00—12:30,14:30—18:00,法定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