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受邀报价单位:
根据有关规定,现对杭州市第一社会福利院(杭州市精神病人社会福利院)服务对象外出春游活动项目进行询价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2025年4月8日前将报价文件密封送至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凤都村北村101号(杭州市第一社会福利院)护理科办公室,联系电话:0571-88548461,丁老师。基本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询价人
杭州市第一社会福利院(杭州市精神病人社会福利院)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服务对象外出春游活动
项目预算:3.3万元。
服务地点:白马湖公园和中国动漫博物馆;杭州动物园和白塔公园。
服务期限:具体以合同签订期限为准。
三、报价人资质条件
1、各报价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各报价单位需为具有相关旅行资质的专业机构。
3、拥有专业的服务团队。
四、服务内容
本次活动人均限价200元/人,预计参加人数165人,预计总费用3.3万元,活动分两批进行,一批活动地点白马湖公园和中国动漫博物馆,另一批活动地点杭州动物园和白塔公园,具体按实结算。需做好车辆保障(由于部分服务对象坐轮椅,需提供无障碍大巴)、用餐和门票、保险预定和购买、导游服务等安排,严格做好安全、交通、健康等风险管理,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其他要求:1、客运车辆、驾驶人须符合国家交通安全法规的要求。2、活动组织需按照服务需求,制定方案并严格实施。
五、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中标法。报价单位在符合所有资质条件的前提下,报价最低的单位中标。
六、报价人需要提供的材料
1、报价时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文件供询价人审查,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参加单位公章。
2、本项目报价费用为该项目全部费用,报价材料须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报价单位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视为承诺真实有效,若因资料虚假造成损失的,询价人将依法追究报价单位法律责任。
杭州市第一社会福利院
(杭州市精神病人社会福利院)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