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524/2025-0003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杭民发〔2025〕6号 | 公开日期: | 2025-01-20 |
发布单位: | 市民政局 |
2024年,市民政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深化改革、强基固本”主题主线,落实落细法治工作决策部署,攻坚克难、锐意进取,持续推动法治建设走深走实,奋力交出民政法治高分答卷。相关法治成果入选全国民政系统行政执法指导案例和全省县乡法治政府建设“最佳实践”,行政执法工作在全省民政行政执法培训班上作交流发言,2项法治创新经验在《中国民政》刊发。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突出成效
(一)高标准完善制度供给。制定全市民政法治工作要点,梳理形成6大类26项重点任务,构建集“任务分解+责任落实+逐项销号”于一体的闭环管理体系。《杭州市慈善促进条例》列入市人大正式立法项目,《条例(草案)》通过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并积极推动《杭州市地名管理办法》修订调研工作。着眼民政法治领域的短板和弱项,靶向出台《合同管理办法》《行政许可案卷立卷规范》等制度文件,为规范开展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建立健全裁量权基准,率先全省民政系统出台民政行政确认、行政许可裁量权基准,相关做法在全市推广。
(二)高品质优化营商环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推动“一网通办”向“一网好办”迭代。深入实施慈善共富增值服务提升专项行动,构建“慈善增值激励链”“慈善金融服务链”“慈善创业合作链”,为企业参与慈善、助力共富、享受捐赠税收抵扣等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抓实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承接社会团体简易注销登记省级试点,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5家,净化社会组织“生态圈”。推进养老服务预付式消费监管,强化行业源头治理,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印发《进一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加大审查力度,审查政策措施16次,提请市市场监管局审查4次。
(三)高水平推进依法行政。落实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14件、合同202份、依申请信息公开件27件、处罚案件审查1件,牢牢守住法律风险底线。出台重大行政决策源头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提出8项工作举措,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按照既定期限完成重大行政决策1项。召开合同管理法律研讨会,查摆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运营合同和局直属单位养老服务合同的风险点,提出优化指引,从源头上预防合同纠纷。开展新一轮法律服务采购,完成法律顾问选聘,推行律师全日制驻场服务。
(四)高质效开展行政执法。深化执法协同,联合市综合执法局出台《关于深化民政领域划转事项监管与执法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意见》。开展行政执法质量提升行动,统筹制定执法监管计划,实施亮码检查111次,跨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率63.63%,监管事项覆盖率100%,我局政策法规处获评浙江省市场监管执法突出成绩集体。着力提升执法温度,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指导约谈等手段,引导市场主体自律自纠,累计约谈社会组织81家。扎实推进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评查行政执法案卷73卷,下发“双公示”专项监督情况通报,严格督促整改,推动监督常态化、精准化,一件行政许可案件获评全市行政执法“示范优案”。
(五)高能级加强法治宣传。指导萧山区民政局成功创建全省民政首批法治工作联系点,我局在全省民政法治工作联系点座谈会上作交流发言。建强行业协会联系点、市救助管理站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市儿童院市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等矩阵,推动法治宣传全面跃升。创新党建与普法交融的路径方法,依托主题党日、党员活动等载体,向局系统党员普及最新法律法规。开展民法典宣传月和宪法宣传月主题活动,着重宣传贯彻法律的基本原则和有关规定。借助“中华慈善日”契机,市县联动普及新修改的慈善法,营造“人人向善”的浓厚氛围,相关做法在《法治日报》刊载。
二、存在的问题
回顾一年的工作,民政法治建设虽然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但对标法治建设的新目标新要求,对标民政部门的新定位新使命,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公众参与度有待进一步提高。民政部门针对拟制定的政策措施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公众对拟制定政策的关注度不高、参与率偏低,提出的意见建议较少。二是改革创新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主动谋划、推动实施法治改革创新的意识不强,民政法治领域创新项目数量偏少、质量不高、影响力不强,尚未形成具有标志性、引领性的法治工作成果。三是行政监管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我局行政监管事项有91项,涉及养老、殡葬、慈善、社会组织等多个领域,行政监管任务繁重,基层执法人员不足,高质量完成监管工作的压力较大。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压实法治责任。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积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实施市委有关法治杭州建设的系列规划、纲要、意见。加强对民政法治工作的领导,多次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会议等,听取法治工作汇报、部署工作任务、督导工作落实,及时研究解决民政法治建设存在的难点堵点,确保责任能落实、工作能落地。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上一年度依法履职情况。
(二)带头学法用法。严格执行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和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破解难题、推动发展。全年开展法律法规专题学习和集中培训17次,审议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14次。
(三)强化法治保障。坚持源头治理,开展全市民政服务机构“除险保安”专项检查,落实重要时期和重大活动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化解工作。以“民政大讲堂”“浙政钉每日悦读30分”等学法平台为载体,宣传最新法律法规,交流学法心得体会。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培训、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培养更多“法律明白人”。落实持证上岗要求,行政执法人员持证率达98.3%。全面推行公职律师制度,新增公职律师1名,选派5名公职律师参与辅助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组织新提任干部集中开展宪法宣誓,坚定法治信仰。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聚力执法为民,坚持学法、执法、守法、普法全方位发力,以深入实施法治建设五大行动为载体,提质提速民政法治建设,推动高水平法治与高质量发展良性互动,不断夯实民政“六大示范区”建设法治基石。
(一)深入实施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行动。把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局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必修课”“常修课”,列入全市民政法治工作要点,贯穿于民政法治全过程各方面。注重统筹兼顾,一体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创新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八进”活动,把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落在平常。
(二)深入实施制度创制提能提级行动。大力推动《杭州市慈善促进条例》出台并做好相关宣贯工作,积极推动《杭州市地名管理办法》(修订)纳入立法项目,优化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法治环境。聚焦养老、救助、慈善等重点领域,加大规范性文件、地方标准制定力度,同步推进经验固化和弱项补强,着力丰富政策工具箱。加强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法治化管理,扩大公众参与途径,落实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决策后评估。
(三)深入实施行政执法提质提效行动。深化民政部门与综合执法部门协同机制,开展定期会商、联合执法、业务协作等活动,筑牢监管执法链条。推行行政指导,探索建立社会组织、养老机构等领域的合规指引,推动“事后处罚”向“事先预防”转变。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加大对养老、殡葬、慈善等领域的执法监管力度,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推动民政执法提质扩面。探索建立市、县两级民政部门协同的法制审核协作机制。
(四)深入实施队伍建设实战实训行动。以推进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为重点,加强针对性教育培训,鼓励民政执法人员与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同堂培训。坚持一手抓培训、一手抓运用,通过开展调查研究、参与执法检查、处理投诉举报、参加工作交流等活动,将培训成果转化为推动民政工作的成效。常态化开展全市民政系统行政执法培训暨案卷评查,评选“示范优案”和“典型差案”,做好以评促改“后半篇文章”,提升执法人员履职能力。
(五)深入实施法治宣传可感可及行动。落实普法责任制,制定普法清单,明确普法重点,压实普法责任。认真开展“八五”普法自查,总结提炼好经验好做法,高质量打好收官之战,谋深谋实下一阶段普法思路举措。结合“走进民政”活动,抓住清明节、儿童节、重阳节、全国助残日、中华慈善日等关键时间节点,依托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婚姻登记机关等普法阵地,组织开展具有时代味、杭州味、民政味的普法活动,推动法治宣传深入群众、浸润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