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各区、县(市)民政局,钱塘区民政文旅体局,西湖风景名胜区社发局,各市本级社会组织:
现将《杭州市社会组织领军人才工作室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民政局 杭州市慈善总会(慈善联合会)
2024年8月28日
杭州市社会组织领军人才工作室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委关于全面加强“三支队伍”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快建设与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人才队伍,开展社会组织领军人才工作室建设工作,通过发挥社会组织领域“个人+团队”模式,进一步深化社会组织领域人才队伍建设,构筑社会组织人才新高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目标
在全市社会组织中遴选成绩突出、带动作用明显、在业内具有较大影响力的领军人才,由各领军人才领衔,组建由社会组织专业骨干人才组成的团队,依托所在社会组织成立领军人才工作室,以“杭州市社会组织领军人才**(姓名)工作室”命名(以下简称“工作室”),充分发挥工作室的示范引领、学习指导、服务支持等功能,激励社会组织强化自身建设,赋能人才队伍建设,助力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城市范例。工作室建设期三年。
二、工作室主要任务
(一)打造特色品牌。强化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通过实施示范性社会组织服务项目,将工作室打造成社会组织领域以及所在行业领域的“领头羊”,围绕民生服务、基层治理、公益慈善、助力经济四大领域,打造100个具有杭州特色和辨识度的品牌项目。
(二)实行名师带徒。工作室领衔人及团队通过多种形式为社会组织从业人员提供学习机会,围绕四大领域培养100名创新型专业骨干人才,充分发挥领域特色优势,助力三支队伍建设。
(三)引领行业发展。聚焦重点领域,带头推进行业标准创制、平台搭建、交流发展、项目对接等工作,不断提升社会组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能力,推动全市社会组织在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三、申报条件
(一)领衔人基本条件
每个工作室由1名领军人才领衔,领衔人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过硬,热心公益事业、人才培养工作,具有求真务实和奉献精神,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良好的学术造诣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乐于奉献,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指导和创新能力,身体健康且符合下列条件(符合第1项条件,同时符合第2到4任一项条件):
1、在杭州乃至全省、全国社会组织领域内公信度高、影响力强,具有丰富的社会组织工作实务经验和较强组织领导能力,对社会组织工作领域有深入实践研究,并能够熟练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和技巧处理各类复杂专业问题的社会组织负责人;
2、荣获市级(包括)以上相关荣誉2项及以上;
3、贡献突出,在推动社会组织内部治理、作用发挥、行业发展等方面思路清晰、措施有力、成效明显,原则上是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劳模或者获得省级以上行业荣誉的先进个人;
4、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二)工作室团队基本条件
具有合理的职称和年龄结构,聚焦杭州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具有领衔性和辐射带动作用,鼓励跨部门、跨专业组合,覆盖全产业链,每个工作室原则上必须有3名(含)以上骨干人才或后备人才组成,具体条件为:
1、在社会组织领域具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的中青年一线专业人才;
2、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工作作风和团队精神;
3、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较扎实的业务功底,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创新创造能力,能够承担相应的职责任务。
(三)申报的社会组织基本条件
申报工作室的社会组织:
1、近两年年度检查合格;
2、社会组织评估等级为5A或被评为全国先进社会组织、省市品牌社会组织。
(四)场地基本条件
1、有面积适当、功能明确的固定场所;
2、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
3、有可观可学的展示阵地。
四、申报认定程序
(一)组织申报
申报工作室的社会组织对照方案要求进行自评,并准备相关佐证资料。申报材料包括:
1、杭州市社会组织领军人才工作室申报表(附件1);
2、相关佐证资料:包括领衔人和工作室成员的身份证、职称证书、其他技术能力证书、学历证书等复印件;其他获得市级及以上的荣誉证书和行业、技术认定、新闻媒体报道、个人专著、公开发布刊物等。
(二)评审认定
市本级社会组织申报工作室经业务主管单位或行业管理部门初审后报市民政局;县级社会组织申报工作室由同级民政部门会同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进行初审,择优报至市民政局。申报工作室领衔人为“杭州市高层次人才”的,免予对其开展领衔人资格审查,直接审查其他条件。
杭州市民政局负责牵头组织相关专家,成立评审组,对工作室领衔人和团队资格、工作室目标愿景、计划实施项目、团队组成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形成工作室入围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认定为“杭州市社会组织领军人才**(姓名)工作室”。
(三)认定管理
各工作室于每年3月31日前进行自查,将上年度工作总结、运行情况及本年度工作计划报同级民政部门、业务主管单位或行业管理部门。各级民政部门不定期检查工作室的运行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杭州市民政局负责全市社会组织领军人才工作室建设的总体规划、组织协调和指导服务。
工作室建设期3年,建设期满后进行评估,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得分90分(含)以上为优秀;得分70分(含)以上、90分以下为合格;得分70分以下为不合格。不合格的,取消工作室称号;合格及以上的,可申请续建工作室。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工作室将予以取消:
1、工作室依托的社会组织注销的;
2、工作室依托的社会组织受到行政处罚的;
3、工作室领衔人或工作室因违法违纪行为或者重大过失,给国家、集体、他人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的;
4、领衔人因自身原因不能坚持工作,并提出申请;
5、领衔人离开该社会组织,不再从事相关工作的。
五、激励措施
对认定为杭州市社会组织领军人才工作室的,在扶持服务、项目引领、人才培育、评优评先、宣传推广等方面予以激励保障。
(一)扶持服务。认定为杭州市社会组织领军人才工作室的,符合条件的,优先给与社会组织领域项目支持,对工作室所在社会组织按需提供等级评估、年检年报等指导服务。
(二)项目引领。将杭州市社会组织领军人才工作室建设与杭州市慈善促富专项行动有机结合,杭州市慈善总会(慈善联合会)建立专项支持资金,在工作室三年建设期内,每年以项目形式支持领军人才工作室开展工作。着力强化领军人才工作室在民生服务、基层治理、公益慈善、助力经济四大领域服务项目的组织策划和落地,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力,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协力推进共同富裕建设。
(三)人才培育。加大人才政策支持,优先推荐工作室团队成员作为各类人才培育培养对象;工作室团队人员取得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鼓励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聘任相应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四)评优评先。优先推荐工作室领衔人为民政民生领域评优评先对象,工作室所在社会组织优先推选品牌社会组织,并作为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省市政府考察学习优推对象。
(五)宣传推广。工作室及所在社会组织的创新实践成果列入社会组织宣传信息工作重要内容,通过各级媒体、简报、活动等渠道进行宣传推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