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民政局,钱塘区民政文旅体局,西湖风景名胜区社发局,各有关社会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引导和激励更多社会组织培育人才、打造品牌,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根据《浙江省品牌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领军人物评选管理办法》,现就组织开展2024年全市社会组织领军人才和品牌社会组织、公益服务项目品牌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社会组织领军人才应具备的条件
1.在市本级和区、县(市)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中,专职从事社会组织工作满2年以上的负责人或管理者;
2.申报人所在机构的社会组织评估等级为5A级或4A级(申报截止时间内评估等级在有效期内),特定领域有突出贡献者另行审议;
3.申报人所在机构2022、2023年度检查合格;
4.申报人拥有大专及同等以上学历,并有社会组织从业相关经验;
5.申报人自2022年以来无违法和失信记录;
6.申报人所在机构仅限1人参与申报。
(二)申请品牌社会组织认定应具备的条件
1.2021年12月31日前在全市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可自愿报名参加;
社会组织评估等级为5A级或4A级,且在有效期内,无违法违规现象和失信行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品牌认定有效期已满三年,需要复核的社会组织。
(三)申请公益服务项目品牌认定应具备的条件
1.2021年1月1日以来,使用政府、企业、其它组织或个人合法资金,开展的各类公益服务项目(含公益创投项目),项目应具备完整的项目策划书;
项目核心活动应围绕突出的社会问题或会员服务展开,收费合理;
项目至少实施过2年以上,至申报截止日期项目已经结项;
项目实施机构为已在市本级和区、县(市)民政部门登记,且无违法违规现象、无失信行为的社会组织;
同一组织申请的项目限1个。
二、认定方法
(一)申报要求。符合社会组织领军人才、品牌社会组织和公益服务项目品牌认定条件的,可自行申报。
(二)认定方法。按照自愿申请报名、对照标准自评、第三方专业机构审核、专家评审、结果公示公告等流程和方法进行。
(三)工作安排
1.申报工作。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应在2024年8月12日前根据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申请表。市社会组织管理局负责接收市本级社会组织申报表,统一邮寄至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359号,杭州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收件人:吴茜,电话:0571-89586430,邮箱:hzsosc@126.com;各区、县(市)社会组织管理科负责接收预审属地社会组织的申报表,并填写申请社会组织领军人才、品牌社会组织和公益服务项目品牌认定情况汇总表(分别详见附件1、2、3),于8月14日前报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2.材料报送。参评对象按各项指标内容要求准备佐证材料,包括申请表、自评表以及对照评分表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等。
3.考察评审。2024年8月至9月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材料预审,9月召开专家评审会、公布认定结果,10月颁发证书和牌匾。
4.费用安排。由民政部门承担,不向社会组织收取任何费用。
三、报送材料清单
(一)社会组织领军人才报送材料(一式两份)
1.加盖所在机构公章的“杭州市社会组织领军人才申报表”(附件4);
2.杭州市社会组织领军人才认定自评表(附件5);
3.其他对照指标提供的相关佐证资料。
(二)品牌社会组织报送材料(一式两份)
1.杭州市品牌社会组织认定申请表(附件6);
2.杭州市品牌社会组织认定指标自评表(附件7)。
3.其他对照指标提供的相关佐证资料。
(三)公益服务项目品牌报送材料(一式两份)
1.杭州市公益服务项目品牌认定申请表(附件8);
2.杭州市公益服务项目品牌认定指标自评表(附件9)。
3.其他对照指标提供的相关佐证资料。
四、工作要求
社会组织领军人才、品牌认定工作是促进我市社会组织发展,提升社会组织影响力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相关服务和指导工作,广泛宣传发动社会组织积极参加;坚持真实、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把社会认可的,有影响力、有说服力、有突出业绩的典型推荐出来,努力推动以领军人才、品牌认定促进建设、促进管理、促进发展目标的实现。各社会组织要以领军人才、品牌建设为契机,落实具体措施,进一步促进组织健康发展。
附件:1.各区、县(市)申请社会组织领军人才认定初审情况汇总表.doc
2.各区、县(市)申请品牌社会组织认定初审情况汇总表.doc
3.各区、县(市)申请公益服务项目品牌认定初审情况汇总表.doc
杭州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