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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知多少丨灾害无情 民政有爱
发布日期: 2024- 07- 26 17: 32 浏览次数: 来源: 杭州市民政局

加强与应急管理等部门的配合,强化相关社会救助政策与受灾人员救助政策的衔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受灾群众纳入救助保障范围,切实保障好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密切关注灾情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统筹使用各项救助政策措施。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全面落实“先行救助”“分级审批”等政策规定,帮助受灾困难群众渡过难关。

会同公安、城管等部门加强街面巡查,重点针对桥梁、涵洞等容易发生危险的区域加大巡查力度,劝导流浪乞讨人员、街头露宿人员进入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

强化工作统筹,有序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救灾工作。积极配合应急管理部门,根据需要动员引导社会应急力量有序参与、协同开展相关应急救援、过渡安置和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

利用在动员社会力量、汇集慈善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引导支持慈善组织发挥自身专长,积极协助属地党委和政府为受灾群众提供款物捐赠和专业服务。指导督促慈善组织及时拨付使用捐赠款物,做好信息公开。


如遇突发灾害后出现基本生活困难,可以申请哪些救助?2023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单位《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其中明确了因自然灾害导致生活困难的救助情形,和小编一起回顾:

类型1:急难社会救助

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困难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人员:

无户籍地、居住地申请限制,在急难发生地按规定通过临时救助或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及时给予急难社会救助,可实行“小金额先行救助”,事后补充说明情况。

发挥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及时化解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类型2:专项社会救助


对遭遇自然灾害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按照自然灾害救助政策给予相应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