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524/2024-0142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杭民社许准字〔2024〕变第M-032号 | 公开日期: | 2024-07-18 |
发布单位: | 市民政局 |
杭州市民政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杭民社许准字〔2024〕变第M-032号)
发布日期:
2024-
07-
22
10:
01
浏览次数:
来源:
杭州市民政局
杭州天目画院:
你单位关于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和第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决定准予变更以下事项:
变更法定代表人:由梅波变更为张猛。
杭州市民政局
2024年0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