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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民政局关于取缔非法社会组织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4- 07- 10 14: 50 浏览次数: 来源: 杭州市民政局

经调查,“质量总监联盟”(曾称“杭州质量总监联盟”“中国质量总监联盟”,下同) 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的名义开展活动,其行为违反了民政部《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第二条,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认定为非法社会组织。依据《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第九条之规定,杭州市民政局已对该非法社会组织作出取缔决定,取缔决定书字号为:取决字〔2024〕第1号。

  杭州市民政局提醒广大群众,如果发现该组织没有解散,仍在开展活动,可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提醒广大群众,不要参加非法社会组织的活动,不为非法社会活动提供便利,发现非法社会组织在我市活动线索的,请及时向杭州市民政局举报。举报电话:0571-89586383、89586385。

  特此公告。

   

                                 杭州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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