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524/2024-0017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4-05-13 | |
发布单位: | 杭州市民政局 | 关联类型: |
近日,中共杭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下发通报,市民政局获评2023年度法治杭州建设成绩突出单位。
2023年,杭州市民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三个“一号工程”重点工作和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任务,砥砺攻坚、服务大局,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我市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城市范例提供法治保障。
一是健全民政法治体系。制定2023年度全市民政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和普法教育工作要点,明确六大类年度重点任务,实现项目化推进、闭环式管理。出台《杭州市民政局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杭州市民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版)》《杭州市民政局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杭州市民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办法》等文件,探索制定行政确认裁量权基准列入全市行政裁量权“1+8”建设试点,织密扎牢依法行政制度网。开展慈善领域立法调研,起草《杭州市慈善促进条例(暂名)草案》。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机制,废止规范性文件11件,宣布失效2件。严把合法性审查关,审核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项、规范性文件12件、行政处罚案件12件、合同73份、信息公开15件。
二是依法履职保障民生。进一步贯彻落实《杭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出台《关于加快建设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发布我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推动养老服务供需精准对接、更可持续。杭州养老服务工作获国务院督查激励并得到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出台《杭州市低收入群体动态监测帮扶机制》,形成全流程预警监测帮扶救助闭环体系。我市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帮扶应用案例获全国创新实践优秀案例第一名。以“平安护航亚运”为主线,开展“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和“迎亚运街面流浪乞讨”专项整治行动,为亚运会成功举办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是优化提升法治环境。在全省民政系统率先出台《关于加强民政法治建设服务保障三个“一号工程”的实施意见》,提出“高质量制度供给、高品质民政服务、高标准行政执法、高水平社会治理”四大行动17项工作举措,以政策集成赋能三个“一号工程”。制定专项政策文件,允许外商捐资举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符合条件的可依法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印发《杭州市慈善信托评估指引(试行)》,高质量发展慈善信托试点入选浙江省民政领域改革试点“一本账”。开展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专项行动,未发现含有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内容的政策文件。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综合监管,实施“清廉社会组织建设”和“行业协会商会专项整治”两大工程,全市创建首批清廉社会组织培育点50家。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治理,通过减免、降低、规范收费等举措减轻企业负担,惠及企业2500余家,取缔、劝散非法社会组织5家。
四是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加强民政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协同,与市综合执法局签订《关于加强民政领域执法监管协作备忘录》,就线索移送、联合执法、信息共享等达成共识,联合开展重点专项检查5次,筑牢执法监管协同闭环。制定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年度跨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事项清单和计划,开展行政检查134次,联合市场监管、消防、住建等部门开展跨部门检查21次。推广“大综合一体化”数字化监管应用,线上办理处罚案件12件,在线移交案件线索1件。围绕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等内容开展分级分类培训,民政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审核人员与综合行政执法人员首次同堂培训。召开全市民政系统行政执法培训暨案卷评查现场会,邀请法律顾问评查区、县(市)民政局办结的执法案卷80卷。邀请行政执法监督员参与专项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由我局指导、余杭区民政局承办的案件入选民政部社会组织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典型案例。
五是扎实推进法治宣传。推进“八五”普法,组织开展“八五”普法中期自查。贯彻落实普法责任制,出台我局2023年普法教育工作要点,纵深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八进”工作。结合新法普及,组织宣贯《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等新法。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调研课题《民政部门作为遗产管理人的困境与出路》获得2023年度杭州市法治杭州建设优秀调研成果二等奖。命名全市首批民政法治阵地18家,推进全市第二批民政法治阵地建设。开展宪法和民法典两个主题宣传月活动,围绕“法迎亚运”和“法护营商”两个普法主题开展系列法治宣传。深入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专项行动,会同市救助站推进模拟法庭建设。组织部分新提任的处级干部开展宪法宣誓活动,维护宪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