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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9524/2024-0009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民社许准字〔2024〕变第M-011号 公开日期: 2024-03-27
发布单位: 市民政局
杭州市民政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杭民社许准字〔2024〕变第M-011号)
发布日期: 2024- 03- 28 09: 44 浏览次数: 来源: 杭州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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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关于办理住所、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和第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决定准予变更以下事项:

变更住所:由杭州市环城东路138-140号,环城东路150号变更为杭州市拱墅区余杭塘路1号辅楼。

变更法定代表人:由王永华变更为程秋萍。

杭州市民政局

2024年0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