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524/2024-0009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杭民社许准字〔2024〕变第M-011号 | 公开日期: | 2024-03-27 |
发布单位: | 市民政局 |
杭州市民政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杭民社许准字〔2024〕变第M-011号)
发布日期:
2024-
03-
28
09:
44
浏览次数:
来源:
杭州市民政局
杭州仁爱听力语言康复中心:
你单位关于办理住所、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和第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决定准予变更以下事项:
变更住所:由杭州市环城东路138-140号,环城东路150号变更为杭州市拱墅区余杭塘路1号辅楼。
变更法定代表人:由王永华变更为程秋萍。
杭州市民政局
2024年0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