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524/2024-0006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杭民社许准字〔2024〕登第S-003号 | 公开日期: | 2024-02-22 |
发布单位: | 市民政局 |
杭州市民政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杭民社许准字〔2024〕登第S-003号)
发布日期:
2024-
02-
22
10:
58
浏览次数:
来源:
杭州市民政局
杭州市白山商会发起人:
你们于2024年02月22日向本机关提出的登记注册行政许可申请,经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第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现决定准予登记注册,属社会团体法人。(名称:杭州市白山商会,法定代表人:李鹏。)
社会团体登记注册后,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按照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按时接受年度检查,涉外或重大活动事前报告,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的业务指导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增强诚信自律,履行社会责任,为促进杭州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杭州市民政局
2024年0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