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524/2024-0006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杭民发〔2024〕16号 | 公开日期: | 2024-02-09 |
发布单位: | 杭州市民政局 | 统一编号: | ZJAC10-2024-0003 |
有效性: | 有效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一、修订背景
福利彩票公益金是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彩票公益金分配政策和我省规定的留存比例从福利彩票发行销售收入中提取的,专项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资金。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市福彩公益金管理,提高福彩公益金使用绩效,我们对2018年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预算管理的意见》(杭民发〔2018〕260号)进行修订。
二、政策依据
1.《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2021〕18号);
2.《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社〔2021〕60号);
3.《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财社〔2019〕34号);
4.《浙江省用于社会福利事业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浙财社〔2023〕40号)。
三、内容及修订的主要方面
《意见》包括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预算管理;第二部分为使用范围;第三部分为资助(补助)程序;第四部分为信息公开;第五部分为绩效管理与监督;第六部分为其他事项。
与原《意见》相比,修订内容如下:
(一)预算管理。
删除“中福在线”彩票公益金相关内容。
(二)使用范围。
对使用范围进行调整,依据福利彩票发行的宗旨,按照推进“老有康养”“弱有众扶”等公共服务的要求明确和优化使用范围。
(三)资助(补助)程序。
根据项目管理要求完善福彩公益金资助(补助)流程,明确转移支付项目提前下达比例要求。
(四)信息公开。
强化信息公开,明确市民政局和区、县(市)民政部门信息公开具体内容。
(五)绩效管理与监督。
提出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要求,对监督检查提出更明确要求。
四、适用对象和施行时间
文件适用于市级相关部门,各区、县(市)民政局、财政局,自2024年3月13日起施行。
五、关键词解释
福利彩票公益金是指按规定比例从福利彩票发行收入中提取的,用于社会福利等公益事业的资金。
六、解读机关和联系方式
由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负责解读,具体联系人:
杭州市民政局祝婧岚:0571-89586347;
杭州市财政局汤杰:0571-895803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