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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9524/2024-016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民发〔2024〕119号 公开日期: 2024-12-09
发布单位: 杭州市民政局 统一编号: ZJAC10-2024-0010
有效性: 有效 主题分类: 社会福利
关于《杭州市民政局等二十二部门关于印发<杭州市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推进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文字版)
发布日期: 2024- 12- 12 17: 08 浏览次数: 来源:杭州市民政局

一、制定背景

为向流动儿童提供持续的、全方位的关爱保护,在生活、学习、成长等方面顺利融入杭州,市民政局等22部门研究制定了《杭州市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推进方案》,旨在推进公共服务更加均衡可及,促进流动儿童权益更有保障、成长更加出彩、生活更加幸福。

二、制定依据

1.民政部等21部门《关于印发<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方案>的通知》(民发〔2024〕35号)

2.浙江省民政厅等21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民儿〔2024〕124号)

三、主要内容

《方案》在提升分层分类监测摸排水平、家庭赋能水平、教育服务水平、健康关爱水平和儿童友好保障水平共5个方面制定了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的15条措施,主要内容如下:

1.提升分层分类监测摸排水平。夯实摸排工作基础,每半年集中更新一次流动儿童信息和掌握重点对象信息,并加强对重点对象的关爱服务。

2.提升家庭赋能水平。探索跨域联动生活保障,推动建立健全户籍地和常住地跨域联动服务机制;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夯实流动儿童家庭教育工作品牌。

3.提升教育服务水平。加强覆盖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的教育保障体系;加强法治安全教育,提高流动儿童安全防护、应急避险和自防互救能力。

4.提升健康关爱水平。完善卫生医疗保障措施,推进普惠多元托育服务和心理健康关爱服务,持续实施“青少年阳光成长行动”等,为流动儿童提供常态化便捷服务。

5.提升儿童友好保障水平。加强住行生活服务、精神文化生活服务和城市融入服务。扎实推进全市儿童福利人才“强基筑垒”行动。

四、适用对象和实施时间

适用对象为流动儿童,自2024年12月10日施行。

五、关键词解释

流动儿童是指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双方或一方离开户籍地,跨县域异地居住或生活6个月以上、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城市中心城区的市辖区之间异地居住或生活的除外)。

六、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杭州市民政局

解读人:尚宇虹

联系电话:0571-89586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