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524/2024-0155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杭民发〔2024〕107号 | 公开日期: | 2024-11-06 |
发布单位: | 杭州市民政局 | 统一编号: | ZJAC10-2024-0008 |
有效性: | 有效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一、起草背景
为了有效预防和降低廉政风险,确保市本级公益创投项目评审的公正、公平,我局于2022年3月制定印发了《杭州市民政局公益创投项目评审专家名录库管理暂行办法》。《暂行办法》实施以来,在加强我市公益创投项目评审的监督管理、提升项目评审质量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近年来,国家和省级主管部门对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等,相继出台系列法规政策,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形势的发展,《暂行办法》部分条款不再符合现实工作的实际需要,我局重点对评审委员会成员职责分工、入库专家的权利义务以及专家库的日常动态管理等条款内容进行了优化完善。
二、主要依据
1.《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16〕46号)
2.《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
3.《财政部民政部关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指导意见》(财综〔2016〕54号)
三、起草过程
我局于2024年6月启动修订工作,对修订《办法》的必要性、可行性等内容进行了调研论证,形成了征求意见稿初稿。书面征求了各区、县(市)民政部门和局机关相关处室的意见,并对相关意见予以吸收采纳。2024年8月20日至9月21日,在杭州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未收到相关意见和建议。召开专家论证会,邀请高校专家学者、局法律顾问等,围绕《办法》(征求意见稿)条文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实操性等方面,开展专题论证,并对相关条款内容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之后,由法规处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并经局党组会审议通过。
四、主要内容
文件名称由《杭州市民政局公益创投项目评审专家名录库管理暂行办法》调整为《杭州市民政局公益创投项目评审专家名录库管理办法》。
《办法》主要明确了评审委员会主任和组成人员,以及各成员处室(单位)承担的工作职责;明确了入库专家的基本条件、产生方式和权利义务。《办法》要求建立评审专家考核机制、退出机制和评审专家库动态管理机制,并细化明确了公益创投项目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五、适用对象和施行时间
文件适用于市本级公益创投项目评审专家的审核入库、动态调整、清退出库、随机抽取以及日常监督管理,自2024年12月10日起施行。
六、关键词解释
评审专家是指市本级公益创投项目评审委员会按规定程序审批同意后录入评审专家名录库的有关专家。
七、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杭州市民政局
解读人:高光荣
联系电话:0571-89586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