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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9524/2024-0156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民社许准字〔2024〕成第S-020号 公开日期: 2024-11-12
发布单位: 市民政局
杭州市民政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杭民社许准字〔2024〕成第S-020号)
发布日期: 2024- 11- 13 09: 12 浏览次数: 来源: 杭州市民政局

杭州市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会:

你们关于成立杭州市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会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之规定,决定准予成立杭州市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会。

请你们自本决定书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并向本机关申请登记注册。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后,应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规定,按照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杭州市民政局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