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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阳社会团体如何成立?这份指南请收好
发布日期: 2024- 10- 12 16: 59 浏览次数: 来源: 杭州市民政局

近日,富阳区行政服务中心民政窗口接到询问协会、商会、研究会等社会团体成立条件及流程的来电,为此区民政局工作人员特制作贴心指南,提升政策知晓率及办事时效性。

成立条件

中国公民、法人均可以申请成立社会团体,但国家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不宜作为发起人,也不能成为会员。发起人(五名以上发起人或者三个以上发起单位)应当对社会团体登记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对社会团体登记之前的活动负责。具体条件包括:

(一)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行业性协会须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

(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有固定的住所;

(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五)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六)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七)同时申请登记为慈善组织的社会团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民政部《关于慈善组织登记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要求办理。

成立流程

社会团体登记主要有以下四个流程:

1.名称预登记:主要是拟定单位名称。所需材料为社会团体名称预登记申请表、发起人(单位)的简介和身份证明以及可行性报告。

2.成立许可(筹备):确定组织架构及负责人人选、拟定组建党组织(选派指导员、联络员)、确定工作人员。所需材料为成立申请书,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社会组织临时存款账户资金情况验资证明,场所使用权证明,已联络的拟入会会员名单,社会团体章程草案等。

3.登记注册: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所需材料为登记注册表,章程核准表及章程,会费收取标准及财务管理办法,社会团体成员名单,社会组织负责人人选审核表。

4.备案:印章、开户许可证备案。

特别注意

社会团体的负责人包括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拟任负责人需在该领域(学科)内具有权威地位或长期从事相关工作,拥有丰富管理经验。拟任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曾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理事长(会长)等负责人按照章程的规定担任法定代表人,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地址:富阳区行政服务中心(鹿山街道江连街27号)A座2楼F17/18窗口

电话:0571-63155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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