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524/2024-0003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杭民社许准字〔2024〕变第S-013号 | 公开日期: | 2024-01-30 |
发布单位: | 市民政局 |
杭州市民政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杭民社许准字〔2024〕变第S-013号)
发布日期:
2024-
01-
30
16:
49
浏览次数:
来源:
杭州市民政局
杭州市鸟类与生态研究会:
你单位关于办理住所变更登记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和第二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决定准予变更以下事项:
变更住所:由杭州市下城区朝晖街道西湖文化广场6号变更为杭州市拱墅区朝晖街道西湖文化广场6号。
杭州市民政局
2024年0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