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数与资金支出情况
截至2023年二季度末,全市纳入儿童福利保障范围的机构孤儿326人、社会散居孤儿141人。二季度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资金支出359余万元。
二、保障标准
机构孤儿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2837元,6月份调整至每人每月2937元,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2270元,6月份调整至每人每月23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