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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9524/2023-003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民发〔2023〕49号 公开日期: 2023- 06- 08
发布单位: 市民政局 关联类型: 社团管理
杭州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 06- 08 18: 41 浏览次数: 来源: 市民政局

各区、县(市)民政局,钱塘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社发局,全市有关社会组织,各业务主管单位:

为提高我市社会组织的规范化建设水平,推动社会组织在促进经济发展、管理社会事务和提供公共服务中发挥更大作用,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和社会组织评估相关规定,现就开展2023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评估对象

1.2020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和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未参加过评估的社会组织(职工持股会除外)。

2.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评估等级有效期已满三年,需要晋升等级的社会组织。

3.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评估等级已过有效期的社会组织。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估机构不予评估:

(1)未参加2021、2022年度检查的;

(2)2022年度检查不合格或者2021年以来连续2年年检基本合格的;

(3)2022年度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4)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者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5)2021年、2022年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6)其它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5.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在评估期间如发生与其宗旨严重背离的事件,将取消其评估资格,已完成实地考察或初评的,同时取消其初评成绩。

二、评估流程和时间安排

(一)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的流程

1.参评单位对照《杭州市2023年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规范化建设指标》(杭社管〔2023〕2号,见杭州社会组织网通知公告栏ttp://mz.hangzhou.gov.cn/col/col1530953/index.html)进行自评。

2.登记管理机关会同业务主管单位进行预评(在等级评估申请表中注明预评意见),对预评为3A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含3A),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实地考察并提出评估等级建议。

3.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委员会审核评估结果。

4.民政部门确认评估结果并公示、通告。

(二)时间安排

1.6月15日前,参评社会组织准备参评材料。

2.6月份至8月份,市民政局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参评的社会组织进行实地考察评估,并作出初评结论和建议等级。

3.9月份,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委员会审核初评结论和建议等级,市民政局确认评估等级并公示、通告。

4.10月份,对评定为3A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颁发等级证书和牌匾。

三、评估形式和内容

(一)评估形式。评估工作采取分级组织评估和委托市评估机构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区、县(市)对所登记的社会组织进行预评估,对预评为3A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各区、县(市)预评工作完成后,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评估等级在3A以上的社会组织由市民政局统一颁发等级证书和牌匾。

(二)评估内容。社会团体、基金会实行综合评估,评估内容: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民办非企业单位实行规范化建设评估,评估内容:基础条件、内部治理、业务活动和诚信建设、社会评价。

(三)评估经费。由市民政局和各区、县(市)自行承担本级民政部门登记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含委托评估)所需费用。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无需承担评估费用。

四、需上报和准备的材料

(一)5月31日前,市本级参评社会组织直接向市社会组织管理局报送《杭州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申请书》(附件),评估申请表统一邮寄至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359号,杭州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9楼912室,黄福国(收),电话:0571-89586339;区、县(市)参评社会组织评估材料报送至所在地登记管理机关,由所在地登记管理机关汇总审核后交评估机构。

(二)6月15日前,各参评社会组织准备好参评佐证材料,并装订成册,提供给第三方评估机构。

五、相关要求  

(一)等级评估工作是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管理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各项培育扶持政策的基础,对于推动社会组织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能力建设,增强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的功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登记管理部门和业务主管单位要积极动员,广泛宣传,精心组织,督促符合条件的各类社会组织积极参加评估,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必须达到3A以上。符合评估条件的社会组织要根据宗旨和业务范围,对照评估指标,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参评,并配合评估机构完成各项评估工作。经评估认定达到3A以上的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将推送到“杭州市民政网”“杭州市社会组织网”“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并纳入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

(二)各地应对历年来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等级进行认真梳理,评估等级已超过有效期的应进行告知,并于5月25日前公开发布评估等级失效的社会组织信息。

(三)请各区、县(市)于2023年10月31日前将当年和历年评估工作总体情况报送至杭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联系人:黄福国,联系电话:89586339,邮箱:258867575@qq.com,通信地址:文三路359号9楼912室。

市本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第三方机构为:杭州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359号附楼2楼,联系人:贾效东,联系电话:15868869877。


附件:杭州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申请书.docx

杭州市民政局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