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依法行政(普法)
索引号: 002489524/2023-0008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3-02-09
发布单位: 杭州市民政局 关联类型:
杭州民政一案例入选民政部社会组织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 2023-02-09 浏览次数: 来源: 市民政局

近日,由杭州市余杭区民政局承办的浙江某中西医结合门诊部根据有关国家机关意见被撤销登记案件入选民政部10个社会组织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典型案例。

【基本案情】2019年6月,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民政局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某中西医结合门诊部(民办非企业单位)因违反医疗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被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吊销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该中西医结合门诊部已不再具备《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成立条件。

【处理结果】2019年7月,余杭区民政局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六条、十七条的规定,向该单位发出《行政告诫函》,提醒其依法办理注销登记。后该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清算,办理注销登记。经函询,业务主管单位认为应当对其撤销登记。2019年12月,余杭区民政局对其予以撤销登记。

【典型意义】《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活动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由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有关国家机关认为应当撤销登记的,由登记管理机关撤销登记。本案中,登记管理机关通过日常监管,发现了被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后不再具备成立条件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充分履职尽责,先是主动提醒其依法办理注销登记,后商业务主管单位依法予以撤销登记,避免该组织成为“僵尸型”社会组织,化解了社会组织领域的潜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