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524/2023-000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3-01-11 | |
发布单位: | 市民政局 |
2022年,杭州市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着力解决民政法治领域的短板和弱项,推动民政法治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为全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民政局查办某App平台违规组织公开募捐活动案》被评为全国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相关法治工作项目入选2022年度有辨识度有影响力法治建设成果市级培育项目名单、市级浙江省县乡法治政府建设“最佳实践”培育项目。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制度体系建设开拓新亮点。局党组加强对民政法治工作的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民政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制定全市民政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要点,将53项重点任务分解到各处室(单位),构建集“任务分解+责任落实+考核通报+逐项销号”于一体的清单式闭环管理体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挖掘“第一议题”与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员学习的切入点、结合点,全年共开展专题学法9次。创新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机制,推行“一案一卷一审”,引入法律顾问前置评查案卷300余卷。
(二)优化营商环境展现新作为。持续推进“减证便民”,社会组织领域3项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加强对列入负面清单事项的监管。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处理回应机制,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清理工作,清理文件67件。规范社会组织涉企收费,开展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综合监管。深化养老服务供给侧改革,牵头数字赋能“一老一小”专项工作,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协同建设的“杭州城市大脑”被省委改革办评为2022年数字化改革“最强大脑”。
(三)依法依规决策取得新进展。出台《杭州市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试行)》,确定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2项。依法对重大事项实施社会风险评估,重大民生类政策社会风险评估率达100%。编制规范性文件制定流程图,开展动态清理,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审核规范性文件11件,清理文件60件,评估文件12件,构建文件制定、实施、监管全流程工作体系。建成合同审查应用系统,加强全流程审核管理,审核合同47份。完成新一轮法律顾问选聘,推行律师全日制驻场服务。
(四)行政监管水平得到新提升。完善行政监管与综合执法协同机制,稳妥处置违法线索。编制并动态调整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完成93项监管事项“颗粒化”梳理。制定“双随机”抽查计划,开展行政检查126次。开展养老机构基础安全监管“一件事”场景应用,设置3个子场景,会同市住保房管局完成实操演练。制定《杭州市民政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告知承诺)事项清单(试行)》,让监管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专项监督,邀请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参与监督。我局行政许可案卷获评全市行政执法十大“示范优案”。与市发改委、市气象局开展法治共建,签订《关于合力打造部门法治共建联合体的备忘录》,并首次跨部门开展案卷交叉检查。
(五)矛盾纠纷化解实现新突破。发生行政诉讼案件1件,原告主动撤诉,未发生行政复议案件,无纠错或败诉案件。加强政务公开,网上发布政府信息729条,办理依申请公开24件。落实《杭州市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办法》,指导区、县(市)民政局规范办理行政调解案件。开展全市民政服务机构“除险保安”专项检查,落实重要时期和重大活动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化解工作。旁听行政案件庭审,提升应诉能力。开展全市民政系统复议应诉情况调研,加强对纠错(败诉)案件的分析研判,助推依法行政。
(六)法治宣传教育营造新氛围。制定我局2022年普法教育工作要点,宣贯《信访工作条例》《地名管理条例》《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等新法。围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宣传主题,组织开展第二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市救助管理站入选首批市级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在全市率先出台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运行方案。出台《杭州民政法治阵地管理规范(试行)》,在市儿童福利院建成全市首家民政法治阵地,提升法治宣传能级。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部分人员开展宪法宣誓,弘扬宪法精神。
二、存在的问题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民政法治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一是法治创新有待加强。法治创新成果数量偏少,质量和影响力需进一步提升,尚未形成具有全市影响、群众有感、可示范推广的法治标志性成果。二是监管能力有待提升。民政部门业务条线多,日常监管覆盖面不广、监管举措不多的现象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三是基层基础有待夯实。区、县(市)民政部门法治工作专业化水平普遍不高,法制人员力量不足,部分行政行为存在法律风险。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强化法治建设政治责任。局党组书记、局长何凌超一直以来非常重视法治工作,自觉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难题、推动发展。坚持“三重一大”等事项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审议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11次。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上一年度依法履职情况,并落实好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二)加强局机关法治能力建设。定期举办民政大讲堂,邀请专家学者作法治讲座,提高民政干部职工法律素养。组织局机关公务员网上学法用法,参与率、合格率均达100%。积极推行公职律师制度,新增公职律师4名,现有公职律师数量位居市直单位前列。
(三)加强法制机构履职及能力建设。政策法规处在编人员4名,从事法制审核的人数占全体机关工作人员的比例达到目标考核5%的要求,其中有2名同志取得公职律师证。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工作思路是: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抓重点、扬优势、强弱项、补短板,构筑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民政法治体系,为我市奋力推进“两个先行”生动实践、打造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贡献民政担当。
(一)坚持一个中心。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将专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局党组会的第一议题,推动学习常态化、制度化。加强民政重点领域政策法规创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做好重要政策文件的发布和解读。
(二)突出一个融合。创新党建与法治相互交融的路径方法,把党建作为厉行法治的红色引擎,开展“法治为群众办实事”“清廉社会组织建设”等系列活动。迭代升级法治共建模式,组建共建联合体,通过理论共学、课题共建、资源共享、能力共提、机制共创、队伍共育等形式,实现互学互促和共创共享。
(三)实现一次提升。以城乡社区治理和社会组织监管服务为主线,提升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指导5个省级实验区和3个全省现代社区专项改革试点大胆破题,为现代社区建设探索新路径,打造一批“有活力、有人气、有影响”的“居民会客厅”。紧盯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问题,综合运用行政处罚、公开曝光、年检降档、评估降级等措施,提升社会组织管理水平。
(四)建强一支队伍。适应“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新形势,完善行政监管与行政执法协同机制,以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加大业务培训力度,量身定制法治培训套餐,鼓励执法人员通过处理投诉举报、开展“双随机”检查等执法实践提升法治素养。加强对公职律师的统筹调配使用,探索成立公职律师工作室,定期组织公职律师参与法律培训、案件会商、案例研讨、旁听庭审等活动,提升业务能力和职业操守。
(五)打造一个品牌。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完善民政法治阵地功能,将民政法治阵地打造成集收集普法需求、推广普法资源、开展普法活动、反馈普法效果于一体的法治综合体。命名首批全市民政法治阵地,打造市级公民法治素养观测点,紧扣社工日、儿童节、重阳节、中华慈善日等重要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好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