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524/2022-0073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杭民发〔2022〕109号 | 公开日期: | 2022-12-12 |
发布单位: | 杭州市民政局 | 统一编号: | ZJAC10-2022-0007 |
有效性: | 有效 | 主题分类: | 社会福利 |
一、文件制定背景
(一)目的意义
为进一步规范市级养老服务补助资金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根据《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杭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 杭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20〕4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养老服务工作实际,起草了《杭州市市级养老服务资金补助实施办法》。
(二)制定依据
1.《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
2.《杭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
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 杭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20〕47号)
二、制定出台的政策措施
《实施办法》正文共分9个方面,包括总则、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机构养老服务补助、养老服务人才补助、资金分配和发放、绩效预算管理、监督管理和附则。
一是总则。此部分明确了市级养老服务补助资金范围主要包括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资金、机构养老服务补助资金和养老服务人才补助资金,补助方式是因素分配法,强调了补助资金的分配使用应坚持公开透明、注重实效、跟踪评估的原则。
二是补助内容及标准。第二至第五部分主要是对补助的具体内容和标准进行了明确。
1.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主要包括养老服务补贴(津贴)、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补助、家庭养老照护床位补助、老年人助餐服务体系建设补助、社区助老员补助、智慧养老补助共6个方面内容,市本级按照各区、县(市)享受养老服务补贴(津贴)人数、正常运营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数量、助餐配送餐服务覆盖情况、配备助老员社区数等因素下拨资金,智慧养老补助按各区实际支付资金总额的50%予以补助。
2.机构养老服务补助。主要包括失能老年人入住养老服务机构护理补贴、社会办养老机构综合补助、公办社会福利机构补助、养老服务机构综合责任险补助。社会办养老机构综合补助明确了本市6个城区范围内社会办养老机构收入杭州户籍老年人的补助要求和补助标准。
3.养老服务人才补助。包括职业技能补助和机构入职奖补。职业技能补助根据在职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结果,分别按照五级(初级工)1000元、四级(中级工)1500元、三级(高级工)2000元、二级(技师)2500元、一级(高级技师)3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采取补差方式),与职业资格证书培训补贴不重复享受。机构入职奖补《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养老服务专业人员入职奖补办法>的通知》(浙民养〔2021〕210号)的要求,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奖补。
4.重点工作补助。对于当年度其他重点工作,市里给予一定补助。具体因素根据当年度重点工作确定。
三是资金发放和管理。第六至第八部分主要明确了资金的发放、管理和绩效、监督等工作,主要对资金发放的流程、项目绩效预算编制、绩效指标的确定和定期评价、资金使用规范和绩效的监管等内容进行了明确。
四是附则。要求区、县(市)应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修改完善本级养老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并明确了施行时间和补助计算时间。
三、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杭州市民政局
解读人:杨婷婷
联系电话:0571-89586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