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524/2021-0023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1-07-05 | |
发布单位: | 市民政局 | 关联类型: |
2021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信息公开(二季度)
发布日期:
2021-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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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一、人数与资金支出情况
截至2021年二季度末,全市纳入儿童福利保障范围的机构孤儿399人、社会散居孤儿163人。二季度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资金支出401余万元。
二、保障标准
城区机构孤儿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2571元,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2057元。
桐庐县机构孤儿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1732元,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386元。
淳安县机构孤儿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2005元,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604元。
建德市机构孤儿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2238元,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79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