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1-0052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1-11-01 | |
发布单位: | 杭州市民政局 | 关联类型: |
2021年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信息公开(三季度)
发布日期:
2021-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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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一、人数与资金支出情况
截至2021年三季度末,全市纳入儿童福利保障范围的困境儿童8809人。三季度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支出1352余万元。
二、保障标准
城区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2057元,低保、低边家庭重残、患重病和罕见病儿童及三级四级精神、智力残疾儿童生活费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955元,低保家庭儿童生活费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78元,低边家庭儿童生活费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87元。
桐庐县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386元,低保、低边家庭重残、患重病和罕见病儿童和三级四级精神、智力残疾儿童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4元,低保家庭儿童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52元。
淳安县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604元,低保、低边家庭重残、患重病和罕见病儿童和三级四级精神、智力残疾儿童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49元,低保家庭儿童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24.5元。
建德市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790元,低保家庭儿童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7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