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展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养老服务行业指导工作。
(二)开展养老服务标准的研究拟订和智能养老应用的组织实施工作。
(三)承担养老服务相关培训和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工作。
(四)承担全市养老服务行业评估、检查的事务性工作。
(五)开展全市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
(六)承担市老年活动中心、市老年电视大学日常管理服务以及老龄工作相关事务性工作。
(七)完成杭州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