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524/2020-0020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0-07-06 | |
发布单位: | 市民政局 |
年初以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民政厅、市司法局等部门的精心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杭州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各项工作,现报告如下:
一、2020年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扎实开展普法宣传依法治理工作
上半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紧紧围绕民政中心工作,落实《杭州市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涉及我局各项工作,制定法治政府工作要点,部署普法教育重点工作,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1.学习政治理论。局党组带头,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和考察浙江杭州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了守法普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学习宣传宪法等法律法规。利用杭州干部学习新干线和民政业务大讲堂等形式,学习宪法法律法规等内容,重点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知识,增强了法治意识,提高了法治修养和依法办事能力。
3.开展普法培育点工作。持续做好救助管理站的普法培育点工作。按照精准普法要求,指导救助管理站发挥好普法培育点作用,增强救助对象法律法规意识,扩大普法影响,提高普法效果。
4.开展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上半年,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2次,局领导和公务员于5月31日前完成了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100%,圆满完成了学法考试任务。
5.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一是做好《杭州市居家养老条例》的视频制作和市民中心海报制作,目前正有力推进中;二是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宣传工作。利用学习专栏,制作易拉宝、发放资料和机关干部进社区等形式宣传婚姻登记政策文件。三是结合党员固定日活动,组织局系统党员干部学法用法。
(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1.上报民政立法计划。根据市人大要求,认真研究,及时制定并上报我局立法计划。目前,杭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被列为政府规章预备项目,下一步将配合市政府相关部门做好杭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的调研工作。
2.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严格执行《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点把握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备案、清理和跟踪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截至目前,我局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7件,确保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同时,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和杭州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要求,清理存量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
3.开展行政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上半年,根据要求,对局机关27件合同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有效防范了合同不当带来的法律风险。
4.编制并公布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我局认真研究,向市政府报送了我局重大行政决策文件8件,其中有1件被市政府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
5.加强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行政执法相工作。按照市司法局要求,完成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确认,新进和转岗的人员(6人)完成了行政执法网上培训和执法证考试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完成局行政执法证的清理和换证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要求,落实《杭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民政系统“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规定,我局通过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互联网+监管”)平台,采取随机摇号的方式,随机抽取13名执法检查人员对全市71家社会组织、养老服务、经营性公墓和社区(村)等机构,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
6.做好行政复议工作。上半年,我局共发生1件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俞敦贵向省民政厅提起行政复议案),我局按照复议程序和复议时间节点,做好行政复议答复工作,最终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
7.做好行政应诉工作。上半年,我局发生了1起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在行政诉讼期间,我局能精心准备应诉材料,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示。
8.做好行政调解工作。做好法定职责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调解工作,确保行政调解工作依法、规范、有序进行,全面落实行政调解工作职责和行政复议调解工作,发挥行政机关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作用。
二、2020年下半年工作
下半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围绕争创满意度单位这个目标,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一)全面开展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
落实《杭州市2020年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制定出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按照年度任务,抓好工作落实。
1.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加强宪法学习和法治专业培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提升行政执法人员和法治机构队伍综合素质能力。
2.督促并指导市救助管理站立足自身实际,开展好普法宣传工作,创建好市普法培育点,以良好的效果迎接市普法办的验收。
3.完成“七五”普法工作总结验收,为八五普法工作启动做好准备。
4.根据市司法局要求,开展好法治守和社区换届选举普法宣传工作。
(二)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1.做好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随着广大民众的民主意识的增强,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案件有上升趋势,我局将根据《浙江省行政调解办法》要求,做好化解行政争议工作,减少矛盾纠纷落实好行政负责人出庭制度,依法执行生效裁判,防止复议案件被纠错和应诉案件被败诉。
2.开展规范性文件和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工作。严格落实法《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浙政令〔2018〕372号)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规定,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落实市政府关于行政合同管理的指示要求,执行行政机关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制度,做好审查、备案和报告等工作,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4.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按照《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要求,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发挥法律顾问和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作用,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5.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执行《浙江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政府令第346号)规定,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行政执法证的监管,组织6名未取得行政执法证人员参加省司法厅的综合执法证考试,确保我局行政执法人员的持证率符合目标考核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