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浙江省公墓管理办法》《杭州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杭州市和谐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关于新形势下深化社区(村)减负增效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杭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民政系统“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等规定,2020年3月30日至6月29日,通过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互联网+监管”)平台,采取随机摇号的方式,随机抽取社会组织、养老机构、经营性公墓和社区(村)共计71家为抽查对象,随机抽取13名执法检查人员,开展“双随机”抽查。
执法检查人员相关信息:曹淑伟(执法证号0100062018100412)、吴强(执法证号0100062017110418)、黄福国(执法证号0100062019080193)、王云松(执法证号0100062017120515)、曾欣华(执法证号0100062018010023)、陈珺(执法证号0100062017110415)、许东良(执法证号0100062016120247)、金茂贤(执法证号0100062018100415)、高红霞(执法证号0100062019070056)、周伟军(执法证号0100062019070058)、陶国敏(执法证号0100062019070055)、费龙(执法证号0100062019070057)、余炎萍(执法证号0100062019070060)。
杭州市民政局2020年上半年度开展“双随机”抽查情况表如下:
杭州市民政局2020年上半年度开展“双随机”抽查情况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