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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9524/2020-0007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0-06-30
发布单位: 市民政局 关联类型:
2017年杭州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20-06-30 浏览次数: 来源: 市民政局

2017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大,公开领域进一步扩宽,公开载体进一步拓展,在服务人民群众、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促进民政工作科学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现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和提高民政政务信息质量,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民政政府信息公开的牵头工作、审核各处室(单位)报送需要公开的信息,向各级部门报送相关信息资料。

(二)建立健全制度。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我局制定和出台了一系列推进信息公开的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民政部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对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程序、监督等做出规定。编制了《杭州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范了政府信息的获取方式,公布了信息申请受理机构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范性文本格式及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2017年12月,我局制定下发了《杭州市民政局关于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推动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工作,将 “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程序,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工作机制。

(三)加强载体建设。发挥“杭州民政”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进一步整合局系统各单位二级平台(网页)网站系统信息资源,优化功能,完善专栏,加强日常抽查,切实提升局系统网站综合管理水平,保障运行安全。同时积极发挥局微信微博、一报一刊等阵地作用,加强与“杭州发布”等媒体、网站的联动,形成传播合力。

(四)以公开为抓手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的要求,着力推进社会组织登记、养老机构审批、优抚安置、社会救助、社会事务、地名管理等领域的“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深化权责清单公开工作,精简规范权责清单项目,以清单管理倒逼减权放权治权,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及时向社会公开权责事项取消、下放及动态调整情况,及时编印“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和服务指南,推动线上平台与线下办事窗口融合,真正做到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积极配合做好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商事登记、不动产登记工作等领域的全面数据共享工作。通过再造政务服务流程,打通政务数据接口,推进信息互认共享、办事材料复用。

(五)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一是10月25日,我局何凌超局长参加市考评办组织的2017年“公述民评”电视问政第一场(“最多跑一次”怎么跑?)活动。二是10月26日,我局程华民副局长参加了2017年“公述民评”电视问政第四场(垃圾分类怎么分?)活动。三是11月29日,我局何凌超局长参加了“杭州民政”门户网站组织的“网上接待室”活动,解读了十九大报告中有关民政工作新的论述和要求,介绍了学习十九大报告的心得体会并通报了下一步我市民政局工作特别是养老服务工作贯彻落实十九大报告的具体工作思路和安排。四是2017年2月上旬和8月中旬,我局的程华民、余岱、杨英英四位副局长先后参加了四期民情热线,分别就养老服务改革、“三社联动”、社会救助政策体系建设以及“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情况等老百姓关心关注的民生问题与市民互动交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7年,民政局累计公开政府信息1548条,总量较上年增加37.6%。

公开的形式:

(1)咨询查阅。局档案室为59人次提供免费咨询和查询服务;网上咨询355人次,现场接待84人次,接听咨询电话3600余人次。

(2)民政门户网站。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全面、及时、准确地发布民政工作重要信息。2017年,民政局网站点击率达9.2万人次。2017年,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稿件804篇,做到每个工作日有更新。及时将民政工作重要决策部署、工作进展情况向社会公布。

(3)杭州民政微信、微博。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公开发布政府信息730条。

(4)民政书籍期刊。2017年印发《杭州民政》24期,《杭州民政研究》4期,《杭州民政信息》10期。民政信息资料免费赠阅到相关部门和全市民政系统。

(5)媒体报道。在《中国民政》、《中国社会报》、《浙江日报》、《杭州日报》及省、市各大报纸、电台、电视台和网络上宣传杭州民政工作,全年发布民政信息近1500篇(次)。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办理依申请公开24件,均按时办结。其中2件涉及国家秘密不予公开。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收到行政复议6件,其中4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1件被依法纠错,1件尚在办理中;因政府信息公开收到行政诉讼3件,其中1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2件尚在诉讼中。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1.存在的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审查程序,特别是保密审查流程有待于进一步规范。二是主动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公开效果需要进一步提升。三是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力量和工作保障需要进一步加强。

2.下一步改进举措

一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答复形式要严谨规范。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

二是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制定相关实施细则,确保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安全。

三是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扎实做好社会救助、养老等重点领域的相关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做好社会组织信息、慈善捐赠信息公开。

四是夯实工作基础。切实发挥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作用,加强人员力量配备,指导各区、县(市)民政部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人员培训,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将社会救助信息列为我局信息公开重点领域,着力做好有关民生数据向社会公开。一是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按照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以市政府名义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并在中国杭州网、杭州发布以及市级各主流媒体进行公开公示,最大限度确保群众对城乡低保标准调整的知晓度。二是根据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的要求,各区、县(市)民政部门,在民政局门户网站、各乡镇、街道办事大厅、社区(村)公示栏等,对申请对象、享受家庭人数、享受低保金额、享受的期限等情况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的监督。三是在杭州民政网开辟社会救助信息公开专栏,逐月统计、公开我市低保信息、医疗救助信息、临时救助信息、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信息。公开内容包括:全市低保人数和资金支出、低保标准、补助水平;全市医疗救助人数、资金支出总额;全市临时救助人数、资金支出总额;全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人数信息等。

杭州市民政局

2018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