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524/2020-0006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0-06-30 | |
发布单位: | 市民政局 | 关联类型: |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4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0条,其中:政策法规类6条、人员变动类5条,公告通知类40条,资金预、决算类2条,便民通知类15条,人事任免类12条;民政局门户网站点击率19万余人次,发布信息稿件2831篇,图片2175张,编发《民政信息期刊》18期、《民政信息增刊》6期; 局档案室为79人次提供免费咨询和查询服务;网上咨询165人次,现场接待67人次,接听咨询电话3500余人次。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我局办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5件,其中当面申请3件、信函申请2件,其中4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范围,1件信息不存在;行政复议1件、行政诉讼1件,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均撤回,维持原行政行为。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收到行政复议1件、行政诉讼1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均撤回,维持原行政行为。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4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服务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更新时效性不够等等。下一步将从三方面入手进一步改进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的内容和范围。民政作为重要民生部门,要及时、规范地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继续重点推进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加强对专业性强及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定等文件配套解读材料编写、公开和解释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及时修订、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内容,切实做到内容合法,程序规范、操作简便。同时加强对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考核,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三)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在认真处理好“保密”与“公开”关系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实现信息公开。增强保密意识,切实做到依法、高效、准确、安全、全面公开信息。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法规政策的学习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推进委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关于城乡低保信息公开工作。每年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按照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适时以市政府名义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并在中国杭州网、杭州发布以及市级各主流媒体进行公开公示,最大限度确保群众对城乡低保标准调整的知晓度。为方便群众对低保申请程序的了解,对低保申请审批程序在杭州民政网上常年公开,并开辟“社会救助管理场景导航”专栏,对涉及最低生活保障的政策依据、适用范围、申请程序、需提交材料、不受理情形、认定标准、审批流程,以及办事机构等都进行了公开,方便困难群众的申请和了解。根据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的要求,各区、县(市)民政部门,在民政局门户网站、各乡镇、街道办事大厅、社区(村)公示栏等,对申请对象、享受家庭人数、享受低保金额、享受的期限等情况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的监督。
关于打造公信力慈善机构工作。全市各级慈善组织严格按照章程开展相关慈善救助工作,不断强化作风建设,健全工作制度,严格财务管理,注重社会监督,积极推动慈善捐助信息公开工作,保障社会公众及时便捷地获取慈善信息,提高慈善工作透明度。市慈善总会制定了《杭州市慈善总会资金募集、使用、管理办法》,做到善款使用有章可依,有据可寻。在此基础上,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加大慈善工作的公开力度,增强慈善工作的透明度,做到内部考核监督和外部社会监督紧密结合,坚持阳光运作、规范操作,定期将善款金额、来源、使用情况在杭州慈善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政府和社会的审计监督,保证捐赠者、受益者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善款真正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用在最需要的地方,用在最困难的群众身上,切实打造“阳光慈善、透明口袋”。
杭州市民政局
201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