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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9524/2020-0006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0-06-30
发布单位: 市民政局 关联类型:
2011年杭州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20-06-30 浏览次数: 来源: 市民政局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民政部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建设阳光政府、服务型政府的一项基本制度,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的力度进一步加大,公开领域和范围进一步扩宽,公开载体进一步拓展,在服务人民群众、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促进民政工作科学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和提高民政政务信息质量,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局领导任组长,各处室(单位)负责人任成员。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日常民政政府信息公开的牵头工作、审核各处室(单位)报送需要公开的信息,向各级部门报送相关信息资料。

(二)成立联络小组,为确保信息数量和质量,加强对民政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处室(单位)开展工作情况及民政信息的宣传,我局成立了信息联络小组,每个处室(单位)和直属单位确定了一名信息员。

(三)建立健全制度。根据政府信息工作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我局制定和出台了一系列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民政部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对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程序、监督等做出规定。编制了《民政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了八类23项主动公开的民政业务信息,规范了政府信息的获取方式,公布了信息申请受理机构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范性文本格式及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建立了推动信息公开与保守国家机密相结合的审查机制,下发了《杭州市民政局保密工作制度》,制定了信息公开申请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信息公开申请答复通知书等格式文本,严格信息公开的审查程序。此外,下发了《杭州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同时,建立了依申请公开具体工作流程,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

(四)加强载体建设。一是加强全市民政门户网站建设。发挥民政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提供全面、及时的信息发布。建立杭州市民政局门户网站,13个区、县(市)民政部门都已建立门户网站,实现民政系统信息公开,资源整合。2008年,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升级改版,增设网上调查、邮件订阅、网上信访、网上办事、投诉咨询等栏目。二是健全新闻媒体机制,及时发布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通报各类民政信息。

(五)加强业务培训。

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局系统民政信息公开的工作水平,从2008年我局建立杭州市民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以来,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业务培训。

(六)加强督促检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履行职责,定期对市局各处室(单位),各区、县(市)信息工作情况进行通报督促。对于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专人全程跟踪,把好审核关,认真及时办理每一份申请,确保每一位申请人都能按期收到准确答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民政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6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31条,占8.05%;规划统计类信息80条,占21.8%;办事事项类信息140条,占38.86%;机构职能类信息23条,占6.46%;公告通知类信息19条,占6.34%;资金决算类信息3条,占0.84%;便民服务类信息57条,占16.55%,人事任职类信息13条,占3.09%。依申请公开0件。

公开的形式:

(1)咨询查阅。为市民提供免费咨询和查阅服务,本年度提供服务类信息51条,网上咨询402人次,现场接待122人次,咨询电话接听260人次;送市档案馆90条、市民服务热线(96345)11600条。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情况。

(2)民政门户网站。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全面、及时、准确地发布民政工作重要信息。今年以来,民政局网站点击率达20万人次,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每周更新、页面访问量达3万人次。今年以来,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稿件2289篇,图片1251张,平均每个工作日发布约10篇,做到每个工作日有更新。及时将民政工作重要决策部署、工作进展情况向社会公布。

(3)民政书籍期刊。编制《民政志》、《杭州年鉴》、《“五五”普法画册》、《民政政策法规》等书籍,今年已经印发《民政信息期刊》63期,《民政信息增刊》31期,平均一周出刊二至三期。民政信息资料免费赠阅到相关部门和全市民政系统和档案馆。

(4)媒体报道。在《中国民政》、《中国社会报》、《浙江日报》、《杭州日报》及省、市各大报纸、电台、电视台和网络上宣传杭州民政工作,平均每年在各类媒体上发布民政信息近300篇(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没有不予公开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未收取有关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总体来看,民政局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在主动公开方面,公开的程序有待于进一步规范,公开形式的便民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二是在依申请公开方面,对于申请受理的范围界定还不够明确,对于重复申请的处理办法没有明确规定,办理的内部运转机制需要进一步优化。三是信息公开的手段和方法需要进一步丰富,要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和丰富公开形式上探索新出路。四是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侧重点有待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网上依申请公开操作细则,明确流程和职责,对依申请公开的受理范围作出明确界定,对重复受理申请明确办理依据,健全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机制。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及时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二是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重点推进救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村民自治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推进社会团体、行业协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的信息公开。三是进一步扩展公开渠道。进一步加强民政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根据人民群众的需求丰富网站专题专栏,充分发挥民政门户网站政策宣传、民心互通、便民利民的作用。广泛利用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及报刊、限性等多种渠道,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四是夯实工作基础。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切实发挥作用,继续推进各区、县(市)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建设,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工作水平。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将内部自查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加快建立信息公开的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杭州市民政局

2012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