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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9524/2020-0007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0-01-19
发布单位: 市民政局 关联类型:
2019年度杭州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0-01-19 浏览次数: 来源: 市民政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19 年杭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主动公开

本年度“杭州市民政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总数1282条,政务动态信息532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739条;“杭州民政”官方微博发布信息487条;“杭州民政”官方微信发布508条图文信息,官方微信各主要指标增幅领先于全国各地市的民政部门,综合影响力位居全国之首。

1 杭州市民政局主动公开数据统计

(二)依申请公开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答复工作,在每份答复书中均明示引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并告知有效的救济渠道和救济时效。在“中国杭州”网站按季度对我局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进行分析汇总并公开。2019年度,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7件,予以公开9件,部分公开1件,无法提供6件,均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申请人,1件结转2020年度继续办理,未收取费用,我局没有发生关于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杭州市民政局依申请公开数据统计

(三)政府信息管理

健全公开机制,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民政部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及时修订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对《杭州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行了更新调整,规范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有关事项,明确处室工作职责。

(四)平台建设

规范化建设“杭州市民政局”网站,顺利完成局网站向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迁移工作,继续发挥政务公开主阵地的作用。为做好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的维护工作,我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局新媒体信息管理维护工作的通知》,并在信息宣传的考核办法中加大规范和考核力度,提升信息的更新率、准确率和用户满意度。推行信息加工“中央厨房”模式,将全市民政系统56家供稿单位提供的各类信息资源,按照不同载体的特质进行个性化封装和共享,确保内容的快速分发和传播,形成立体、高效的全面传播。

(五)回应关切

我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作为信息公开重点。在门户网站设置“政民互动”专栏,畅通民意征集、回应渠道,围绕社会热点和办事服务难点痛点,强化舆情监测、研判和回应,面对重大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发声。11月7日,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何凌超作为配合问政嘉宾参加了公述民评面对面问政第一场“基层服务是否便捷高效”;11月8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新宇作为主要问政嘉宾参加了公述民评面对面问政第二场“社区治理是否精细管用”;11月13日、15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新宇作为配合问政嘉宾分别参加了公述民评面对面问政第三场“垃圾分类是否精准协同”和第四场“美好教育是否有效推进”。2019年我局主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47件,集中公开45件,占比达95.7%。

(六)监督保障

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多次专题学习新条例,派员参加市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掌握新条例法定条文和时点时限要求,完善内部处置流转机制,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2

规范性文件

12

12

5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2

37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51

22

147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2

1

5

行政强制

3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

¥305,700.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7

0

0

0

0

0

1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0

0

0

0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6

0

0

0

0

0

1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针对政策解读效果有待增强,我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的通知》,由起草处室(单位)负责做好2019年已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解读补充完善工作。补充内容包括图片音视频解读材料和向社会征求意见收集情况及采纳情况,让群众“听得懂”、“信得过”。二是针对“中国杭州”网站部分信息不够规范,我局组织工作人员对“中国杭州”门户网站历年来发布信息的开展全面自查工作,对不规范信息进行了调整、更新,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内容准确、格式规范、链接有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民办函〔2019〕52号)要求,完善《杭州市民政局推进民政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对我市民政领域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信息进一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