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依法行政(普法)
索引号: 002489524/2019-001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19-09-17
发布单位: 市民政局 关联类型:
杭州市民政局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责任清单
发布日期: 2019-09-17 浏览次数: 来源: 市民政局

根据《2019年杭州市重点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2019年杭州市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杭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民政系统法治政府(法治民政)建设和普法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杭民发〔2019〕88号)要求,结合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实际,现制定普法宣传教育责任清单。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责任处室(单位):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各区、县(市)民政局,杭州钱塘新区和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社发局]

二、学习宣传宪法法律,开展“宪法进万家”“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参观五四馆”等学习宣传活动。在开展第六个国家宪法日和第二个“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的同时,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志愿服务条例》《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以及社会组织、社会救助、社会事务、区划、水库移民等法律法规规章,提高普法工作成效。[责任处室(单位):法规处,各相关处室;各区、县(市)民政局,杭州钱塘新区和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社发局]

三、开展本单位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不少于4次,公务员集中学法不少于2次,落实法律知识作为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制度,做好领导干部、公务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确保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全覆盖,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到100%。[责任处室(单位):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法规处;各区、县(市)民政局,杭州钱塘新区和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社发局]

四、做好社会普法组织(阵地)培育点工作。市救助管理站要立足自身实际,总结经验,做好年底社会普法组织(阵地)培育点的验收工作。[责任处室(单位):法规处、市救助管理站]

五、做好法治守和工作。配合市司法局深入实施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深入推进村级小微权力清单运行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落实“五民主三公开”制度,推动基层自治组织依法自主管理事务。配合市委组织部发展城市社区枢纽型、支持型社会组织,引导依法参与社会治理[责任处室:基政处、社管局]。

六、发展城市社区枢纽型、支持型社会组织,引导依法参与社会治理。(责任处室:社管局)

杭州市民政局

2019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