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524/2018-0086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18-11-08 | |
发布单位: | 市民政局 | 关联类型: |
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信息公开(2018年3季度)
发布日期:
2018-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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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市民政局
一、人数与资金支出情况
截至2018年三季度末,全市纳入儿童福利保障范围的困境儿童有9565人,三季度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支出1302.02万元,1-9月累计资金支出3847.54万元。
二、保障标准
城区机构孤儿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2379元,社会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665元,贫困家庭重残、患重病和罕见病儿童生活费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748元,低保家庭儿童生活费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74元,困难家庭儿童生活费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24.4元。
桐庐县机构孤儿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1290元,社会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774元,低保家庭重病儿童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0元,低保家庭儿童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元。
淳安县机构孤儿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1326元,社会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795元,低保家庭重残、智力精神三级四级残疾和患重病儿童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1元,低保家庭儿童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5元。
建德市机构孤儿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1467元,社会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880元,困难家庭患重病、重残儿童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46元,低保家庭儿童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7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