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524/2018-0092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杭民复终止 〔2018〕1号 | 公开日期: | 2018-08-24 |
发布单位: | 市民政局 | 关联类型: |
杭州市民政局行政复议决定书(杭民复终止 〔2018〕1号)
发布日期:
2018-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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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市民政局
申请人:浙江中医药大学第二门诊部
住址:杭州市上城区大学路102号
委托代理人:无
联系人:金 波 13757189200
被申请人:杭州市上城区民政局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惠民路26号综合楼二楼
法定代表人:陈宏萍 职务:局长
委托代理人:林 燕 上城区民政局工作人员
郑关军 浙江吴山律师事务所
申请人浙江中医药大学第二门诊部不服被申请人杭州市上城区民政局于2018年6月4日作出《复函》的行政行为,于2018年7月5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于2018年7月6日予以受理。
在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于2018年8月22日向本机关提出撤回对被申请人杭州市上城区民政局的复议申请,本机关认为,申请人浙江中医药大学第二门诊部撤回对被申请人杭州市上城区民政局的复议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准予撤回,本机关决定终止行政复议。
杭州市民政局
2018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