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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民政局2017年7月绩效目标完成进度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 浏览次数: 来源: 市民政局

序号

目标名称

考核指标

完成
时限

进展情况

项目
清单

当月进度

累计进度

累计完成工作量

1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1.完成全市应换届的2041个行政村和1038个社区(含15个居民区)的村(居)委会换届工作,做到程序规范合法,杜绝重大群体事件的发生;
2.应换届的2041个行政村和1023个社区全部建立议事协商机构,并按协商程序,开展村社重大事务的协商;
3.开展国际化社区和农村社区建设工作,指导2个国家级和3个省级实验区建设;
4.加强撤村建居建设,以拱墅区为重点开展试点,出台《杭州市撤村建居社区建设实施意见》。

12



启动杭州市第二批国际化社区评选排摸工作,经各区、县(市)推荐,初定14个社区为杭州市第二批国际化社区候选社区。开展杭州市十大田园社区评选,经各区、县(市)推荐,初步确定50个农村社区为杭州市十大田园社区候选社区。在深入调研基础上,着手起草撤村建居社区建设调研报告。

全面完成全市2041个行政村、1038个社区的村(居)委会换届工作,同时全市应换届的1038个社区、2041个村均全部成立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村务协商议事会、乡贤参事会、村民恳谈会等形式多样的议事协商机构,对全市的村(居)委会换届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村社换届工作平稳有序,受到市领导批示肯定。指导上城区和下城区完成第三批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创建中期迎检评估工作,召开全市社区治理创新推进会总结交流各地在国际化社区和农村社区建设等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启动杭州市第二批国际化社区评选排摸工作,经各区、县(市)推荐,初定14个社区为杭州市第二批国际化社区候选社区。开展杭州市十大田园社区评选,经各区、县(市)推荐,初步确定50个农村社区为杭州市十大田园社区候选社区。开展撤村建居社区建设调研,完成了全市撤村建居社区的摸底调查工作,着手起草撤村建居社区建设调研报告。

70%

 

2

完善社会抚养体系

全面实施困境儿童(包括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贫困家庭重残、患重病和罕见病儿童,低保家庭儿童,困难家庭儿童)生活费和补贴发放政策,实现“应保尽保”。

12

7月,全市纳入儿童福利保障范围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贫困家庭重残、患重病和罕见病儿童,低保家庭儿童,困难家庭儿童共计6582名,共发放生活费或补贴约300万元。

 赴淳安、建德、桐庐、富阳、萧山、余杭、临安等7个地区开展儿童工作调研,会同市财政局起草孤儿生活费的调标文件。全市纳入儿童福利保障范围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贫困家庭重残、患重病和罕见病儿童,低保家庭儿童,困难家庭儿童共计6582名,累计发放生活费或补贴约1940万元。

81%

 

3

完善社会抚养体系

新建和改造50个具备入托康复、餐饮服务、文化娱乐、示范指导等功能的街道(乡镇)级综合性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

12

已完成15家,基本完成7家

印发《杭州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养老服务和儿童工作)的通知》,将新改扩建街道(乡镇)级综合性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完成情况纳入2017年对区、县(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目标考核,并要求各地按月上报项目进展情况。截至2017年7月底,已完成28家,基本完成10家,其余均按计划推进过程中。

82%

 

4

老龄和福利企业管理

贯彻《浙江省福利企业管理办法》,做好福利企业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福利企业法律法规政策宣传,组织举办讲座培训,做好信访接待工作,维护集中就业残疾人的权益;全面梳理涉企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对涉及多个部门、多个环节的,建立一体化的办事规范和办理流程。

12

举办全市福利企业税务政策操作实务培训班,宣传福利企业法律法规和政策;代省厅拟定“最多跑一次”中“两项补贴”办理事项的服务指南,即《福利企业残疾人职工社保补贴及超比例安置奖励办理服务指南》;制定下发《关于强化部门合作 做好福利企业管理工作的通知》,探索建立民政、国税合作机制。

1、完善管理措施。赴北京、上海、武汉等地调研,学习考察当地管理机构职能转变工作的开展情况和经验做法。代省厅拟定“最多跑一次”中“两项补贴”办理事项的服务指南,即《福利企业残疾人职工社保补贴及超比例安置奖励办理服务指南》。推进各地全面梳理“最多跑一次”事项办理所需材料、流程、办理时限,制定更新办事流程图。针对当前福利企业管理服务工作的现状,与市国税局就强化民政、国税部门合作,规范福利企业管理达成共识。
2、主动开展服务。组织我市39家福利企业赴丽水市举办残疾人招聘会,向当地有就业意愿和能力的残疾人提供280个就业岗位。举办全市福利企业税务政策操作实务培训班,邀请专家讲解福利企业增值税退税政策、地方税收政策及残疾人职工健康职业心理调适。全市福利企业和管理机构共计170余人参加培训辅导。
3、组织各类活动。一是选拔组织我市福利企业的优秀残疾人职工参加浙江省残疾人“工匠大赛”。二是与市残联、市文广新局、市教育局联合主办杭州市第八届残疾人艺术汇演。三是开展“推进残疾预防?健康成就小康”主题活动。来自各级管理机构、公益组织、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和志愿者为800余名残疾人职工提供各类服务。

70%

 

5

老龄和福利企业管理

1.出台文化养老指导意见,开展老年文化艺术节等系列文化活动,打响“文化养老、寻梦杭州”的老年文化艺术节品牌;
2.实现区、县(市)老年电大实体化办学全覆盖,开辟“我的大学”空中课堂和微信课堂,设置10门以上课程,制作增设90课时以上;
3.统筹实施新一轮老年意外伤害险,全市参保老人达到老年人总数的50%以上;
4.做好杭州市城北老年活动中心项目建设,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报批、项目建设招标代理单位比选、土地过户、施工图编制及审查工作,年底前开工建设。

12

1.开展老年人广场舞大赛海选,落实老年文化艺术节启动仪式场地,启动2017年老年健康文化博览会招商工作;2.继续丰富华数电视“西子银龄”教育平台和微信平台课程;3.推进各区县市实施新一轮老年意外险项目,截至目前,全市参保老人已达到老年人总数的53.1%。                                    

1.开启老年文化节系列活动,包括2017年老年书画摄影比赛和第四届杭州市老年征文比赛,启动了老年文化宣传项目。
2.完成区、县(市)老年电大实体化办学全覆盖,已开辟“我的大学”空中课堂和微信课堂,并在空中课堂设置10门以上课程;
3.2017年老年意外伤害保险项目已于6月21日完成招标,目前各区县市已全部开始实施新一轮(2018至2020年)老年意外险项目。截至目前,全市参保老人已达到老年人总数的53.1%。   

60%

 

6

社会组织党建

建立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党员活动平台,各类党建知识、标识、宣传牌及活动制度上墙,作为党课、培训、讲座、沙龙等党建活动的固定场所;建立市本级直接登记未建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党建联络员队伍,将党建工作延伸到上述组织,实现市本级直接登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全覆盖。

12

本月无进展。

已完成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党员活动平台建设;3月31日,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召开市本级直接登记未建立党组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座谈会,讨论了党建向上述组织覆盖工作,每个组织确定了一名党建联络员,由党员同志或组织负责人担任,并建立微信群,建立了市本级未建立党组织社会组织党建联络员队伍。

65%

 

7

防灾减灾

新建和改扩建避灾安置点220个,其中完成新建98个,改扩建122个,实现全市地质灾害隐患村(点)避灾安置场所全覆盖。

10

本月,各地按照工作计划,大力抓好避灾安置场所的面积、主体建筑、安全鉴定、设备备配置、标识标牌、物资储备、电子照片、平台发布等收尾工作,市民政局组织对全市避灾安置场所建设情况开展全面督查。

至7月底,全市已完成新建和改建避灾安置点255个,其中新建201个、扩建54个,超额完成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应建数220个的目标。涉及98个地质灾害隐患村(点)避灾安置场所已全部完成建设任务,全面实现地质灾害隐患村(点)避灾安置场所服务保障全覆盖。   

100%

 

8

社会救助

优化城乡救助网络,实现相关信息自动比对,落实“最多跑一次”,实施精准帮扶,深化“春风行动”,确保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路上“一个不少、一户不落”。完成省低保占比1.5%要求,扩大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完成低保与低边1:1的60%目标。

12

全市低保对象82186户、120130人,当月发放6176万元;核对3406户次、6546人次;其中检出不合格的有498户、838人次。低保边缘家庭认定469户,1509人。

年初送温暖惠及困难群众14015户,同比增加1537户;发放慰问金4170.55万元,比上年增加505.18万元。截至7月,全市低保对象82186户、120130人,累计发放4.34亿元;累计核对36035户次、59467人次;其中检出不合格的有3671户、6472人次。低保边缘家庭累计认定10705户,25634人。   

60%


9

社会救助

完善社会救助政策体系。改革低保标准调整机制,出台低保核对办法。

12

改革低保标准调整机制已经提交市政府秘书一处。与市政府法制办沟通,市民政局等6部门出台《杭州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办法》前,需要提请市政府废止《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杭政函[2010]249号),我局正走请示程序。完成草拟《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

改革低保标准调整机制通过市委维稳办评估,做好8月上市政府常务会议的准备。由市民政局等六部门提请市政府印发《杭州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办法》,市政府已完成征求各区、县(市)意见;市民政局上报市政府废止《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杭政函[2010]249号)。草拟《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   

75%

 

10

养老为老服务

推进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基本建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新改扩建街道(乡镇)级综合性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50个;出台推进老年人助餐服务体系建设文件,构建多元化老年人助餐服务体系;按照“四统一”原则,实施新一轮智慧养老转型提升,为主城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提供智慧养老综合服务。新增养老机构床位5250张。(重点突破改革目标)

12

推进二福院、福利中心定价机制改革,继续会同市卫计委、人社局等部门就医养结合及长期护理保障工作进行研究。完成新改扩建街道(乡镇)级综合性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15家,基本完成7家个。新增养老机构床位221 张

召开养老服务综合改革试点推进暨老龄工作会议,推进养老服务改革,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印发了《杭州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养老服务和儿童工作)的通知》,将新改扩建街道(乡镇)级综合性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50个完成情况纳入2017年对区、县(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目标考核,截至2017年7月底,已完成新改扩建街道(乡镇)级综合性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8家,基本完成10家,其余均按计划推进过程中。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出台了《关于推进老年人助餐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全市共有老年食堂1016 家。推进智慧养老转型提升,截至7月底,发放智慧终端10.7万台,搭建市级智能化监管平台,会同第三方绩效评价机构,对“智慧养老”服务全过程绩效目标运行跟踪监控评价。新增机构床位1465张。   

80%

 

11

社会事务和慈善工作

扎实做好“两路两侧”坟墓整治工作,贯彻落实惠民殡葬政策;牵头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协调公安、城管、卫计等相关部门落实部门职责,督促各地落实属地责任,继续开展“冬季送温暖”、“夏季送清凉”等街头延伸救助工作;加强婚姻登记管理工作,确保登记合格率100%。
举办“中华慈善日”宣传活动,弘扬慈善文化;做好慈善信托备案工作。

12

督查部分区县市“两路两侧”坟墓整治工作,确保坟墓整治扎实开展。对婚姻登记进行培训。7月1日起,专项开展“夏季送清凉”救助行动。据统计7月份,全市共出动巡查人员2600余人次,巡查车辆500余台次,发放方便面、饼干、饮用水等食品46箱,发放防暑降温药品450余份,救助引导卡500余张;共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及露宿街头各类困难群众818人次,其中进救助站618人次、进临时避暑点74人次。启用临时避暑点40处,为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就近就便提供救助服务。                                            

全面扎实推进“两路两侧”坟墓整治工作,已整治坟墓2992座,完成率达79.05%。继续贯彻落实惠民殡葬政策,有20948名死者家属享受惠民殡葬政策,共减免1507万元,平均每户减免719元。牵头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共救助流浪、乞讨、露宿等人员6665人次(录入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的有3965人次,未录入系统由各属地政府救助的有2700余人次)。其中未成年人130人次,危重病人、精神病人、痴呆傻及肢体残疾人员共计1137人次,提供车票返乡2006人次。婚姻登记合格率继续保持100%。   

79%

 

12

安全生产

落实全市福利机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各类事故指标不突破市政下达的控制数。

12

开展全市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实地检查上城区、富阳区、大江东6家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委托第三方社会组织开展对部分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启动构建双重预防机制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试点工作。

先后下发《杭州市民政局关于开展春节前后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和食品安全检查的通知》以及《杭州市民政局关于扎实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开展福利机构安全大检查工作。截至目前,会同消防部门对淳安、建德、开发区、上城区、富阳区、大江东等地63家社会福利机构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下发整改通知3份,排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17处。此外,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安全管家”项目,上半年共检查养老机构51家。先后下发《杭州市民政局关于2017年第一季度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和食品安全检查情况的通报》以及《杭州市民政局关于福利机构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全市福利机构各项安全责任制度落实到位,未发生各类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