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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民政局2017年10月绩效目标完成进度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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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
序号 | 目标名称 | 考核指标 | 完成 时限 | 进展情况 | 项目清单 | |||
当月进度 | 累计进度 | 累计完成工作量 | ||||||
1 |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 1.完成全市应换届的2041个行政村和1038个社区(含15个居民区)的村(居)委会换届工作,做到程序规范合法,杜绝重大群体事件的发生; 2.应换届的2041个行政村和1023个社区全部建立议事协商机构,并按协商程序,开展村社重大事务的协商; 3.开展国际化社区和农村社区建设工作,指导2个国家级和3个省级实验区建设; 4.加强撤村建居建设,以拱墅区为重点开展试点,出台《杭州市撤村建居社区建设实施意见》。 | 12月 | 指导西湖区、江干区、余杭区完成第一批浙江省级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创建中期迎检评估工作。继续研究撤村建居建设工作,草拟《杭州市撤村建居社区建设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 全面完成全市2041个行政村、1038个社区的村(居)委会换届工作,同时全市应换届的1038个社区、2041个村均全部成立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村务协商议事会、乡贤参事会、村民恳谈会等形式多样的议事协商机构,对全市的村(居)委会换届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村社换届工作平稳有序,受到市领导批示肯定。指导上城区和下城区完成第三批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创建中期迎检评估工作,召开全市社区治理创新推进会总结交流各地在国际化社区和农村社区建设等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工作中的经验做法,指导西湖区、江干区、余杭区完成第一批浙江省级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创建中期迎检评估工作。启动杭州市第二批国际化社区评选排摸工作,初定14个社区为杭州市第二批国际化社区候选社区,健全和完善杭州国际化社区标准体系,召开杭州市国际化社区标准体系完善调研座谈会。开展最美田园社区评选,江干区丁兰街道皋城村等十个农村社区被评为2017年杭州市十大“最美田园社区”,其余40个社区为最美田园社区提名社区,以田园社区建设为特色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经验得到民政部高度认可,召开全市田园社区建设推进会。完成撤村建居社区建设调研报告,草拟《杭州市撤村建居社区建设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 85% | ||
2 | 完善社会抚养体系 | 全面实施困境儿童(包括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贫困家庭重残、患重病和罕见病儿童,低保家庭儿童,困难家庭儿童)生活费和补贴发放政策,实现“应保尽保”。 | 12月 | 10月,全市纳入儿童福利保障范围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贫困家庭重残、患重病和罕见病儿童,低保家庭儿童,困难家庭儿童共计6411名,共发放生活费或补贴约321万元。 | 赴淳安、建德、桐庐、富阳、萧山、余杭、临安等7个地区开展儿童工作调研,会同市财政局起草并下发孤儿生活费的调标文件。举办二期全市儿童福利督导员培训班。开展“最美儿童福利督导员”和“最美少年”评选。全市纳入儿童福利保障范围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贫困家庭重残、患重病和罕见病儿童,低保家庭儿童,困难家庭儿童共计6411名,累计发放生活费或补贴约2849万元。 | 100% | ||
3 | 完善社会抚养体系 | 新建和改造50个具备入托康复、餐饮服务、文化娱乐、示范指导等功能的街道(乡镇)级综合性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 | 12月 | 完成32家 | 印发《杭州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养老服务和儿童工作)的通知》,将新改扩建街道(乡镇)级综合性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完成情况纳入2017年对区、县(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目标考核,并要求各地按月上报项目进展情况。开展街道(乡镇)级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交叉检查和专项检查。截至2017年10月底,已完成99家。 | 198% | ||
4 | 老龄和福利企业管理 | 1.出台文化养老指导意见,开展老年文化艺术节等系列文化活动,打响“文化养老、寻梦杭州”的老年文化艺术节品牌; 2.实现区、县(市)老年电大实体化办学全覆盖,开辟“我的大学”空中课堂和微信课堂,设置10门以上课程,制作增设90课时以上; 3.统筹实施新一轮老年意外伤害险,全市参保老人达到老年人总数的50%以上; 4.做好杭州市城北老年活动中心项目建设,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报批、项目建设招标代理单位比选、土地过户、施工图编制及审查工作,年底前开工建设。 | 12月 | 1.举办2017年杭州市老年节庆祝大会,完成征文评比,下发《关于第四届杭州市老年人征文活动作品获奖情况的通报》文件,继续指导开展老年人广场舞大赛。2.继续丰富华数电视“西子银龄”教育平台和微信平台课程;3.指导各区县市平稳实施新一轮老年意外险项目,全市参保老人已达到老年人总数的54%;4.继续推进城北老年活动中心项目建设,与运河集团签订土地费协议,取得市发改、市建委和市规划局方案初步设计批复。 | 1.全面启动老年文化节系列活动,于8月31日在下城区举办了2017年老年文化艺术节启幕仪式,2017年老年书画摄影比赛已完成评审,完成第四届杭州市老年征文比赛,举办2017年杭州市老年节庆祝大会。 2.完成区、县(市)老年电大实体化办学全覆盖,已开辟“我的大学”空中课堂和微信课堂,并在空中课堂设置10门以上课程; 3.2017年老年意外伤害保险项目已于6月21日完成招标,目前各区县市已全部开始实施新一轮老年意外险项目。截至目前,全市参保老人已达到老年人总数的54%。" | 80% | ||
5 | 社会组织党建 | 建立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党员活动平台,各类党建知识、标识、宣传牌及活动制度上墙,作为党课、培训、讲座、沙龙等党建活动的固定场所;建立市本级直接登记未建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党建联络员队伍,将党建工作延伸到上述组织,实现市本级直接登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全覆盖。 | 12月 | 综合党委组织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赴下姜村开展党建活动,交流学习党的十九大心得体会,学习考察下姜村基层党建工作做法经验。 | 已完成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党员活动平台建设,各类党建知识、标识、宣传牌及活动制度上墙,在活动平台开展党建活动;3月31日和8月25日,两次召开市本级直接登记未建立党组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座谈会,讨论了党建向上述组织覆盖工作,每个组织确定了一名党建联络员,由党员同志或组织负责人担任,并建立微信群,建立了市本级未建立党组织社会组织党建联络员队伍。 | 90% | ||
6 | 防灾减灾 | 新建和改扩建避灾安置点220个,其中完成新建98个,改扩建122个,实现全市地质灾害隐患村(点)避灾安置场所全覆盖。 | 10月 | 市民政局印发《杭州市村(社区)避灾安置点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杭民发〔2017〕304号),派出检查组,督促有关区、县(市)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 至10月底。(1)全市6月底前已完成新建和改建避灾安置点255个,其中新建201个、扩建54个,超额完成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应建设数220个的目标。(2)涉及98个地质灾害隐患村(点)避灾安置场所已全部完成建设任务,全面实现地质灾害隐患村(点)避灾安置场所服务保障全覆盖。(3)5-10月,市民政局组织了三批次抽查。9月,安排区、县(市)开展互查,期间,市减灾委办通报各地建设情况,督促各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4)总结提炼为民办实事项目成果,出台《杭州市村(社区)避灾安置点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杭民发〔2017〕304号)。 | 100% | ||
7 | 社会救助 | 优化城乡救助网络,实现相关信息自动比对,落实“最多跑一次”,实施精准帮扶,深化“春风行动”,确保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路上“一个不少、一户不落”。完成省低保占比1.5%要求,扩大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完成低保与低边1:1的60%目标。 | 12月 | 全市低保对象84019户、121110人,当月发放6287万元;核对4347户次、10037人次;其中检出不合格的有357户、598人次。低保边缘家庭认定1675户,5320人。 | 年初送温暖惠及困难群众14015户,同比增加1537户;发放慰问金4170.55万元,比上年增加505.18万元。截至10月,全市低保对象84019户、121110人,累计发放6.22亿元;累计核对56355户次、96102人次;其中检出不合格的有5569户、9627人次。低保边缘家庭累计认定19241户,46618人。已完成省低保占比1.5%要求,扩大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完成低保与低边1:1的60%目标。 | 100% | 附件:10月低保边缘户数据.xls | |
8 | 社会救助 | 完善社会救助政策体系。改革低保标准调整机制,出台低保核对办法。 | 12月 | 《关于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机制改革的通知》征求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意见。实施市民政局等6部门出台《杭州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办法》(杭民发[2017]224号)。《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报送市政府。 | 征求各区、县(市)政府意见,修改完善《关于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机制改革的通知》。废止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正式实施市民政局等六部门印发《杭州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办法》。修订完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并报送市政府。 | 95% | ||
9 | 养老为老服务 | 推进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基本建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新改扩建街道(乡镇)级综合性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50个;出台推进老年人助餐服务体系建设文件,构建多元化老年人助餐服务体系;按照“四统一”原则,实施新一轮智慧养老转型提升,为主城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提供智慧养老综合服务。新增养老机构床位5250张。(重点突破改革目标) | 12月 | 完成新改扩建街道(乡镇)级综合性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32家。新增养老机构床位928张。 | 召开养老服务综合改革试点推进暨老龄工作会议,推进养老服务改革,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印发了《杭州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养老服务和儿童工作)的通知》,将新改扩建街道(乡镇)级综合性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50个完成情况纳入2017年对区、县(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目标考核,截至2017年10月底,已完成新改扩建街道(乡镇)级综合性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99家,已完成工作量的198%。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出台了《关于推进老年人助餐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全市共有老年食堂1046家。推进智慧养老转型提升,截至10月底,发放智慧终端11.46万台,搭建市级智能化监管平台,会同第三方绩效评价机构,对“智慧养老”服务全过程绩效目标运行跟踪监控评价。新增机构床位5064张。 | 97% | 附件:新增养老机构清单10月.xlsx | |
10 | 社会事务和慈善工作 | 扎实做好“两路两侧”坟墓整治工作,贯彻落实惠民殡葬政策;牵头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协调公安、城管、卫计等相关部门落实部门职责,督促各地落实属地责任,继续开展“冬季送温暖”、“夏季送清凉”等街头延伸救助工作;加强婚姻登记管理工作,确保登记合格率100%。 举办“中华慈善日”宣传活动,弘扬慈善文化;做好慈善信托备案工作。 | 12月 | 1.举办第一届“钱塘善潮”论坛,开展慈善法宣传“五进”系列活动。成功备案杭州市第四单慈善信托。 2."督查部分区县市“两路两侧”坟墓整治工作,确保坟墓整治扎实开展,整治坟墓497座。开展婚姻登记规范化工作检查,婚姻登记合格率100%。流浪乞讨救助量为1488人次,其中进救助站的479人次。 | "制定并完善“中华慈善日”宣传活动方案,开始筹备相关活动。将开展慈善法宣传活动纳入对区、县(市)目标考核。起草并下发《杭州市民政局 1.关于组织开展慈善法宣传“五进”活动的通知》。举办第一届“钱塘善潮”论坛,开展慈善法宣传“五进”系列活动。积极做好慈善信托备案工作,对拟备案的慈善信托进行业务指导,成功备案杭州市第四单慈善信托。 2.扎实推进“两路两侧”坟墓整治工作,已整治坟墓4114座,完成率达100%。继续贯彻落实惠民殡葬政策,有30372名死者家属享受惠民殡葬政策,共减免2185万元,平均每户减免719元。牵头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共救助流浪、乞讨、露宿等人员10635人次(录入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的有5700人次,未录入系统由各属地政府救助的有4935人次)。其中未成年人202人次,危重病人、精神病人、痴呆傻及肢体残疾人员共计1629人次,提供车票返乡2950人次。婚姻登记合格率继续保持100%。 | 100% | ||
11 | 双拥优抚安置 | 开展双拥共建活动,组织春节、“八一”走访慰问驻杭部队;做好解决部队困难经费和驻杭部队随军未就业家属生活补助的审核发放;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年度科技拥军项目、做好军人子女中考加分审核;会同市慈善总会做好“慈善拥军情”活动救助金的审核发放;继续推进基层双拥共建,全市新增13个基层双拥共建示范点。 | 12 | —— | 会同市慈善总会推进“慈善拥军情”活动,今年已向79名驻杭部队困难军人军属发放救助金65.9万元。 | 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