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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民政局2016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半年度进展情况公示 | |||||
序号 | 目标名称 | 考核指标 | 自查情况 | 项目清单 | |
完成情况 | 已完成工作量 | ||||
1 |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 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升10%以上,农村低保标准达到城镇标准的90%。 | 上半年,我局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通知》(浙政发〔2005〕65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杭政〔2006〕13号)等文件要求,为实现省民政厅低保调标同比增长10%,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升10%以上,农村低保标准达到城镇标准的90%”的目标要求,制定出台了《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杭政函〔2016〕98号),市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月人均744元调整为月人均820元。富阳区及各县(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同比增长10%以上,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按照统筹城乡、逐步缩小城乡差距的工作要求,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90%执行。下一步将按照市政府为民办实事要求,督促指导各县市加快出台调标文件,组织实施落实好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实现困难群众共享杭州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成果。 | 60% | |
2 |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 出台《杭州市支出型贫困家庭基本生活保障办法》,做到困难群众“应保尽保”。 |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组织实施《杭州市支出型贫困家庭基本生活保障办法》(杭政办发【2015】163号),低保工作做到“应保尽保”。截至6月底,全市享受低保家庭70635户、102718人,低保人数占比达到 1.42%。其中,保障支出型困难家庭2034户、4208人。下一步将继续按照“四个一点”要求和考核任务要求,认真组织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工作,落实好帮扶救助政策,把党和政府的关怀体现到维护好困难群众合法权益。 | 60% | |
3 | 养老为老服务 | 改进完善为老服务措施,拓展服务内容,落实老年优待政策,形成为老服务特色和长效机制。出台《杭州市“敬老文明号”管理工作规范》,在公安、卫生、城投、消防等行业联合创建“敬老文明号”不少于60家。 | 1.建立敬老文明号创建工作日常工作协调机制,设立QQ群。2.起草“敬老文明号”管理工作规范地方标准,完成意见征集。3.分别联合四行业主管部门下发“敬老文明号”联创通知。4.下发“敬老文明号”申报考核通知。5.建立“敬老文明号”创建单位服务宣传平台。6.已完成杭州市“敬老文明号”地方标准的申报。7.有序组织开展以“喜迎国际峰会、乐享美丽杭州”为主题的“敬老文明号”服务进社区、关爱在身边系列活动。“敬老文明号”创建单位的服务活动得到了社会的良好反响和好评。下一步,将开展杭州市创建单位的资格审查工作。 | 55% | |
4 | 养老为老服务 | 改造提升50家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 | 截至6月底,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改造提升完成7家,基本完成改造提升17家,其余26家正在按照计划提升改造中,其中14家正在装修和硬件配置过程中,3家正在项目设计中,3家正与社会组织在洽谈中,6家确定了改造提升方案,并按照方案在执行中,累计完成工作量72%。项目实施情况良好,绩效明显。为推进项目实施,主要采取四项措施:一是明确任务,纳入考核。下发了《关于报送养老服务为民办实事项目名单的通知》(杭民发〔2016〕99号),明确了提升改造要求和各地任务数。下发了《关于明确2016年度养老服务为民办实事项目任务名单的通知》(杭民发〔2016〕124号),明确各地提升改造居家养老照料中心名单。下发了《关于下达2016年度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任务的通知》(杭民发〔2016〕72号),将居家养老照料提升改造纳入对各地的考核内容。二是加大督促,确保进度。加大对各地督查力度,要求各地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三是投入资金,提升力度。各区、县(市)预计共投入资金2000多万元,加大提升改造力度。四是强化举措,扎实推进。制定提升改造方案,实施改建工程,进行装修和设施布置,完善紧急呼叫和视频监控系统。制定社会组织托管方案,邀请第三方社会组织参与运营管理。当前工作中主要存在个别地方工作开展缓慢、督查力度不够等问题。下一步将进一步梳理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各地任务进展情况进行通报,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 72% | 50家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改造提升进度 |
5 | 养老为老服务 | 改造提升50家养老机构消防设施,占全市所有需要进行消防设施改造提升的养老机构(123家)的40.65%。 | 截至6月底,养老机构消防设施改造提升完成并通过消防验收11家,已完成改造待验收23家,其余16家正在按照计划提升改造中,其中8家正在施工中(3家预计9月底完成),4家正在安装消防设施,1家已经基本竣工,正在交接,2家正在用地审批,1家正在设计图纸。累计完成工作量76%。项目实施情况良好,绩效明显。为推进项目实施,主要采取四项措施:一是明确任务,纳入考核。下发了《关于关于报送养老服务为民办实事项目名单的通知》(杭民发〔2016〕99号),明确了提升改造要求和各地任务数。下发了《关于明确2016年度养老服务为民办实事项目任务名单的通知》(杭民发〔2016〕124号),明确各地提升改造居家养老照料中心名单。下发了《关于下达2016年度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任务的通知》(杭民发〔2016〕72号),将居家养老照料提升改造纳入对各地的考核内容。二是加大督促,确保进度。加大对各地督查力度,要求各地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三是投入资金,提升力度。各区、县(市)预计共投入资金4000多万元,加大提升改造力度。四是强化举措,扎实推进。积极与消防部门沟通协调,制定消防改造方案。及时进行项目招标,开展改造施工,对消防通道、消防自动喷淋系统、二路供水系统进行改造升级,并更新消防栓、灭火器、应急灯等硬件设施,清理了楼道杂物及房内杂物。及时与消防部门对接验收。当前工作中主要存在个别地方工作进度不快、消防验收需要进一步强化对接等问题。下一步将进一步梳理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各地任务进展情况进行通报,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 76% | 50家养老机构消防设施改造提升进度 |
6 | 养老为老服务 | 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完善以居家养老为中心的养老服务体系,发展养老产业。出台《关于深化我市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新增养老机构床位5250张,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人数达9.2万人。 | 上半年,我市公办养老机构改革不断深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新建居家养老照料中心91家,新增养老机构床位2626张,居家养老服务购买人数达9.18万人,累计完成工作量68%。目标实施情况良好,绩效明显。为推进目标实施,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赴外地考察学习。赴上海、南京、广州等地考察学习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和公办养老机构公开轮候制度。二是强化部门对接,联合出台文件。积极与发改、物价、财政等部门沟通对接,进一步修改完善《关于深化我市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并在市民政局网站再次征求意见,目前已经局长办公会讨论通过,正在与相关部门会签过程中。三是推动市二福院和福利中心定价机制改革。四是推进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制定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并报市委市政府领导审定,方案中明确了改革任务和部门职责。五是推进产业招商工作。以市养老办名义印发《杭州市健康养老招商组“四个一”工作机制》,积极搜集和整理全市养老服务产业招商引资项目,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 六是强化考核。下发了《关于下达2016年度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任务的通知》(杭民发〔2016〕72号),将相关内容纳入对各地考核。当前工作中主要存在工作任务重、推进难度大等问题。下一步将进一步梳理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各地任务进展情况进行通报,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同时对市局层面的工作进一步提升进度、加大力度,确保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 68% | 养老机构新增床位、新增居家养老照料中心清单 |
8 | 慈善事业促进 | 发展慈善事业,筹集慈善资金。根据捐赠方的意愿,实施开展安老、助孤、助医、助学、助残、扶贫、济困、赈灾等慈善救助项目。全市各级慈善总会统一在“杭州市慈善总会网站”公开财务收支情况。 | 1、 市慈善总会紧抓社会募捐工作,积极与企业沟通,主动上门劝募,加强与媒体合作,以弱势群体的迫切需求来激发社会行善的热情,确保善款募集的稳中有进,截至6月底,市慈善总会接收社会各界捐赠款762.08万元,开展各类慈善救助项目使用善款1973万元。 | 50% | |
9 | 社会救助 | 完善城乡“四级救助”网络。优化困难群众帮扶救助政策,建立“功能多样、运行规范”的社会救助新模式,将支出型贫困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修订出台《杭州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认定实施办法》、《杭州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扩大低保救助覆盖面,确保低保人口占比达到1.5%,按照上级规定,将低保救助对象在社区(村)予以公示。 | 上半年,我局深入开展社会救助工作,进一步扩大低保救助覆盖面,全市享受低保家庭70635户、102718人,低保人数占比达到 1.42%。瞄准因患大病重病、就学和重大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费用较大需要救助的三类对象,组织实施支出型贫困救助工作,将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做到“两不愁、三保障、五突破”。截至6月底,保障支出型困难家庭2034户、4208人。深入开展调研,积极做好创制《杭州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认定实施办法》、《杭州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文件的准备工作。下一步将按照考核要求,继续认真组织实施好支出型贫困救助工作,继续扩大低保救助面,实现低保占地达到1.5%目标。 | 60% | |
10 | 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 | 推进社区减负增效工作,运用“互联网+”的理念,建成“杭州智慧社区公共服务平台”,80%以上城市社区纳入平台管理。出台《杭州市社区服务业专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杭州市福彩公益金资助农村社区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创新公益创投机制,加大社区服务业专项扶持力度。制定《2016年杭州市城乡社区对口见学系列活动实施方案》,深化城乡社区“对口见学”和“三社联动”工作。开展国际化社区调研,出台以国际化提升全市社区治理服务水平的政策文件。 | 1、深入开展社区减负工作,在全市设立134个监测点,动态监测社区减负工作,巩固社区减负成效。 | 65% | |
11 | 社会组织培育发展 | 推行社会组织公益积分管理,加强社会组织信用建设,开展品牌社会组织认证工作,提升社会组织整体形象和公信力。 开展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创新公益创投流程和管理模式,建设杭州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服务平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公益服务项目需求,实现公益服务项目信息发布、社会组织参与公益服务项目竞争筛选、中标结果公告等功能。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工作达到全省领先、全国一流。 | 今年以来,围绕市考评办下达的绩效考核指标任务,坚持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举,以推进社会组织全面协调发展为目标,在培育孵化、作用发挥、监管服务等方面找突破口。各项指标推进总体顺利。截至6月底,已完成“社会组织志愿汇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并就社会组织开展公益积分工作进行了布置,动员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公益创投积分,将公益积分作为社会组织等级评定和信用建设的重要依据,目前已在该平台注册的社会组织6782个家、注册志愿者6455人、已开展志愿服务活动787个、累计志愿服务时间135836小时;与“杭州市公用信息平台”对接,将该平台信息作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的参考依据,同时定时向该平台报送社会组织信用信息,作为市级有关部门了解掌握社会组织信用的重要依据;已会同市发展研究中心就继续开展品牌社会组织认证工作进行研究商议;完成公益创投服务平台——杭州公益民生服务网开发工作,实现公益项目信息发布、社会组织参与公益服务竞争筛选、中标结果公告等功能,已完成2016年公益创投项目公开征集工作,共征集项目个1045,并委托第三方对征集项目进行初选优化,129个项目进入专家评审。 | 52% | |
12 | 社会事务 | 加大对“三沿五区”坟墓整治力度,建立“四边三化”、“两路两侧”坟墓整治长效管理机制。继续落实惠民殡葬政策。 | 上半年,我局大力推进“三沿五区”坟墓整治工作,专门下发了《关于继续深化全市“两路两侧”“四边三化”青山白化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为确保整治工作优质高效,多次赴相关区、县(市)进行现场督导,做到有布署,有督查,截至6月30日,已完成78处集中埋葬点、5039座散坟的整治工作。下半年,我局将继续扎实推进“两路两侧”“四边三化”坟墓整治工作,加大对各区(县、市)的坟墓整治的检查监督力度,确保目标考核任务的完成。 | 88% | 2016年“两路两侧”“四边三化”坟墓整治汇总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