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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民政局2016年10月绩效目标完成进度情况公示 | |||||||
序号 | 目标名称 | 考核指标 | 完成时限 | 进展情况 | 项目清单 | ||
当月进度 | 累计进度 | 累计完成工作量 | |||||
1 | 慈善事业促进 | 发展慈善事业,筹集慈善资金。根据捐赠方的意愿,实施开展安老、助孤、助医、助学、助残、扶贫、济困、赈灾等慈善救助项目。全市各级慈善总会统一在“杭州市慈善总会网站”公开财务收支情况。 | 2016-12-31 | ||||
2 | 社会救助 | 完善城乡“四级救助”网络。优化困难群众帮扶救助政策,建立“功能多样、运行规范”的社会救助新模式,将支出型贫困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修订出台《杭州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认定实施办法》、《杭州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扩大低保救助覆盖面,确保低保人口占比达到1.5%,按照上级规定,将低保救助对象在社区(村)予以公示。 | 2016-12-31 | 《杭州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认定实施办法》、《杭州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正在广泛征求县市和部门意见。 | 1、建立了“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统一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健全专人负责受理或转办社会救助8大类工作,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 95% | |
3 | 社会组织培育发展 | 推行社会组织公益积分管理,加强社会组织信用建设,开展品牌社会组织认证工作,提升社会组织整体形象和公信力。 开展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创新公益创投流程和管理模式,建设杭州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服务平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公益服务项目需求,实现公益服务项目信息发布、社会组织参与公益服务项目竞争筛选、中标结果公告等功能。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工作达到全省领先、全国一流。 | 2016-12-31 | 完成2016年市本级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政府购买服务推荐性目录编制工作,36家市本级社会组织列入推荐性目录。 | 1、完成“社会组织志愿汇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并就社会组织开展公益积分工作进行了布置,动员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公益创投积分,将公益积分作为社会组织等级评定和信用建设的重要依据,举办了公益积分信息系统培训,与“杭州市公用信息平台”对接,将该平台信息作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的参考依据,同时定时向该平台报送社会组织信用信息,作为市级有关部门了解掌握社会组织信用的重要依据; | 85% | |
4 |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 出台《杭州市支出型贫困家庭基本生活保障办法》,做到困难群众“应保尽保”。 | 2016-11-30 | 10月低保家庭新增1678户,2460人,退出555户,853人;支出型贫困家庭新增259户,530人。 | 认真组织实施《杭州市支出型贫困家庭基本生活保障办法》(杭政办发【2015】163号)。低保工作做到“应保尽保”。截至10月底,全市低保户数81413户,人数120004人,平均占比达到1.66%,提前完成省对我市低保占比1.5%的目标考核要求。其中,支出型救助4787户10742人。新增259户530人。 | 100% | |
5 |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 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升10%以上,农村低保标准达到城镇标准的90%。 | 2016-11-30 | 全市制定出台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同比增长10%以上,农村按照城镇低保标准90%执行。其中,市区819元,富阳城镇 680元、农村612元,桐庐城镇674元,农村607元,淳安城镇660元,农村594元,建德城镇674元,农村607元,临安城镇709元,农村639元。 |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通知》(浙政发〔2005〕65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杭政〔2006〕13号)等文件要求,为实现省民政厅低保调标同比增长10%,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升10%以上,农村低保标准达到城镇标准的90%”的目标要求。全市制定出台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同比增长10%以上,农村按照城镇低保标准90%执行。其中,市区819元,富阳城镇 680元、农村612元,桐庐城镇674元,农村607元,淳安城镇660元,农村594元,建德城镇674元,农村607元,临安城镇709元,农村639元。 | 100% | |
6 | 养老为老服务 | 改进完善为老服务措施,拓展服务内容,落实老年优待政策,形成为老服务特色和长效机制。出台《杭州市“敬老文明号”管理工作规范》,在公安、卫生、城投、消防等行业联合创建“敬老文明号”不少于60家。 | 2016-11-30 | 在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上完成第二届杭州市“敬老文明号”创建单位的公示。公安、卫生、城投、消防等行业创建“敬老文明号”单位共68家,起草《关于表彰第二届杭州市“敬老文明号”的决定》。 | 1、分别联合公安、卫生、城投、消防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下发“敬老文明号”联创通知; | 90% | |
7 | 养老为老服务 | 改造提升50家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 | 2016-11-30 | 进一步提升改造力度,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各地任务完成情况及时进行通报。深入实施改建工程,进行装修和设施布置,完善装紧急呼叫和视频监控系统。积极邀请第三方社会组织参与运营管理。本月完成改造16家。 | 下发了《关于报送养老服务为民办实事项目名单的通知》(杭民发〔2016〕99号),明确了提升改造要求和各地任务数。下发了《关于明确2016年度养老服务为民办实事项目任务名单的通知》(杭民发〔2016〕124号),明确各地提升改造居家养老照料中心名单。下发了《关于下达2016年度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任务的通知》(杭民发〔2016〕72号),将居家养老照料提升改造纳入对各地的考核内容。积极加大对各地督查力度,要求各地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各区、县(市)预计共投入资金2000多万元,加大提升改造力度。制定提升改造方案,实施改建工程,进行装修和设施布置,完善装紧急呼叫和视频监控系统。制定社会组织托管方案,邀请第三方社会组织参与运营管理。进一步提升改造力度,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各地任务完成情况及时进行通报。目前已完成改造49家。 | 98% | 《居家养老照料中心提升改造名单及进度表》 |
8 | 养老为老服务 | 改造提升50家养老机构消防设施,占全市所有需要进行消防设施改造提升的养老机构(123家)的40.65%。 | 2016-11-30 | 积极与消防部门沟通协调,加快消防验收进度。积极开展改造施工,安装消防设施设备,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各地任务完成情况及时进行通报。本月已完成改造并通过消防验收7家,待验收5家。 | 与消防部门沟通协调,设计消防改造方案。及时进行项目招标,开展改造施工,对消防通道、消防自动喷淋系统、二路供水系统进行改造升级,并更新消防栓、灭火器、应急灯等硬件设施,清理了楼道杂物及房内杂物。及时与消防部门对接,加快消防验收进度,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各地任务完成情况及时进行通报。目前已完成改造并通过消防验收36家,已完成改造待验收14家。 | 95% | 《养老机构消防设施提升名单及进度表》 |
9 | 养老为老服务 | 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完善以居家养老为中心的养老服务体系,发展养老产业。出台《关于深化我市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新增养老机构床位5250张,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人数达9.2万人。 | 2016-12-31 | 积极推进养老机构床位建设和居家养老照料中心建设,本月新增养老机构床位790张,新建居家养老照料中心65家。 | 1、赴上海、南京、广州等地调研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和公办养老机构公开轮候制度,积极与发改、物价、财政等部门沟通对接,已出台《关于深化我市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的意见》(杭民发〔2016〕223号)。 | 95% | |
10 | 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 | 推进社区减负增效工作,运用“互联网+”的理念,建成“杭州智慧社区公共服务平台”,80%以上城市社区纳入平台管理。出台《杭州市社区服务业专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杭州市福彩公益金资助农村社区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创新公益创投机制,加大社区服务业专项扶持力度。制定《2016年杭州市城乡社区对口见学系列活动实施方案》,深化城乡社区“对口见学”和“三社联动”工作。开展国际化社区调研,出台以国际化提升全市社区治理服务水平的政策文件。 | 2016-12-31 | 1、动态监测社区减负工作,对9到10月社区减负工作情况汇总; | 1、深入开展社区减负工作,在全市设立134个监测点,动态监测社区减负工作,巩固社区减负成效; | 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