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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9524/2024-001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4-04-11
发布单位: 杭州市民政局 关联类型:
临时救助对象认定及救助金给付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 2024-04-11 浏览次数: 来源: 杭州市民政局

一、适用范围

涉及的内容:临时救助对象认定及救助金给付

服务对象:个人

二、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三、审批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第四十八条:申请临时救助的,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经审核、公示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救助金额较小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情况紧急的,可以按照规定简化审批手续。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临时救助办法的通知》(浙政发〔2015〕35号)

第三条 临时救助适用于本省户籍人口、持有《浙江省居住证》人口和困难发生在本省的流动人口,包括家庭对象与个人对象。家庭对象是指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或者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个人对象是指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突发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困难,暂时无法获得家庭支持,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个人。  对符合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条件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按有关规定提供救助。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需要开展紧急转移安置和基本生活救助,以及属于疾病应急救助范围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受理机构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决定机构

**县(市、区)民政局

六、数量限制

七、申请条件

临时救助适用于本地户籍人口、持有《浙江省居住证》人口和困难发生在本地的流动人   口,包括家庭对象与个人对象。

八、禁止性要求

九、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必要性及描述

备注

申请表(含授权书)

电子

必要

线上申报时无需填写此材料

身份证复印件

系统自动获取,无需申请者提交

必要

十、申请接收

申请方式:网上申请,现场窗口申请,现场自助机申请

办公地址: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十一、对外公布的办理程序描述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申请

1、申请人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向民政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并选择结果送达方式。

2、(一证通办)申请人凭身份证直接到社区或者街道提出申请。

受理

即办

社区帮扶救助员

审查申请表是否填写规范、有无授权同意。

填写规范并授权查询的予以受理。

初审

7个工作日

街道帮扶救助员

详细审查申报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并组织开展申请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及核对。

根据调查核实结果出具初审意见。

公示

7天

社区帮扶救助员(受街道帮扶救助员委托)

公示是否有异议,有异议的需重新组织开展调查。

公示无异议的,报区民政局审批。

审批

3个工作日

区民政局

审核资料是否符合要求,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有无异常。

1.符合救助条件的予以批准;

2.不符合标准的不予批准并书面告知当事人理由。

十二、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或网上办理

十三、办结时限(不包括7天公示时间)

法定时限:17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时限说明:不包括7天公示时间;《浙江省临时救助办法》(浙政发【2015】35号) 支出型 1.乡镇街道4个工作日提出初审意见 2.村社区公示7天 3.县民政不超过3个工作日审批-有异议的3个工作日提出复核意见 急难型 1.乡镇街道先行救助,确保救助措施24个小时到位,并告知县民政,待紧急情况解除后,补办相关手续。 法定时限按照“最大化原则”标注为17个工作日。

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十五、审批结果

确认并给付

十六、结果送达

送达时限:自决定作出之日起10日内告知

送达方式:当场送达;快递送达。

十七、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一)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公民,有权享受社会救助。

(二)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十八、咨询途径

电话咨询:057*-********

十九、监督投诉渠道

电话咨询:057*-********或“12345投诉热线”。

网上投诉:http://zxts.zjzwfw.gov.cn

二十、办公地址和时间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县(区、市)**镇(街道)**路**号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下午:**:**-**:**

冬季: 上午:**:**-**:**,下午:**:**-**:**

二十一、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电话查询:057*-********

网上查询:http://www.****.cn

附录1 临时救助金给付流程图

附录2 申请材料示范文本

附录3 常见问题解答

1、问题:

临时救助审批表中的年龄,是按当地习俗填虚岁还是按法定周岁填?

解答:应该按法定周岁填写。

2、问题:

临时救助审批表中的困难类别怎么填?

解答:困难类别应填写①低保家庭、②低保边缘家庭、③特困家庭、④生活困难重度残疾人、⑤(以上都不是的填)其他。

3、问题:

申请临时救助需要那些材料?

解答:1、《浙江省社会救申请表》(含授权承诺书)原件1份;2、申请人员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1份。

4、问题:

临时救助审批表中的姓名与公示上的姓名不同,但是两人同为一户家庭,这样可以吗?

解答:不可以。为便于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过程透明、结果公正。必须保持临时救助审批表中的姓名与公示上的姓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