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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9524/2023-005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民发〔2023〕80号 公开日期: 2023-07-31
发布单位: 杭州市民政局 统一编号: ZJAC10-2023-0009
有效性: 有效 主题分类: 其他
杭州市民政局关于加强城乡社区服务综合体建设的指导意见
发布日期: 2023- 07- 31 17: 18 浏览次数: 来源:杭州市民政局

各区、县(市)民政局,钱塘区、西湖风景名胜区社发局:

社区服务综合体是以便民利民为宗旨,面向社区居民提供集约化服务、覆盖居民全生活链的综合性、多功能社区服务设施。为进一步优化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空间,不断强化社区为民、便民、安民功能,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城乡社区“居民会客厅”建设的通知》(浙民基〔2021〕160号)、《关于开展2022年全省社区服务综合体星级评定工作的通知》(浙民基〔2022〕172号)、《杭州市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杭七优享办〔2023〕4号)等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城乡社区服务综合体建设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乡社区工作重要论述精神,聚焦将社区服务综合体打造成集约化服务、高效能治理阵地的总目标,坚持党建统领、以人为本、普惠共享、共建共治,突出城乡统筹、因地制宜、长效运营、数字赋能,不断提升全市社区服务综合体高质量建设、可持续运营水平,打造具有杭州辨识度、全国影响力的城乡社区服务和治理品牌,推动城乡居民群众生活更加幸福美好,为推进“两个先行”杭州实践、打造世界一流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贡献力量。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建引领,多方参与。发挥基层党组织对社区服务综合体建设的政治引领和工作引领,注重整合链接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等多方力量,形成互联互动、共建共治共享的运行机制。

2.坚持需求导向,普惠共享。统筹考虑不同类型社区居民需求,在规划选址、整体设计、服务项目设置等环节充分征求居民意见,科学合理设置覆盖全人群的功能业态和服务项目,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

3.坚持整体规划,城乡统筹。各地要统筹规划社区服务综合体建设,形成体系化、品牌化发展格局。落实城乡一体发展思路,推动建设具有乡土味道、体现农村特色的社区服务综合体,实现社区服务综合体全域发展。

4.坚持多元投入,长效运营。积极构建财政资金、集体资产、社会资本等多方保障机制,充分发挥社会企业、社会公益基金(会)等社会慈善资源作用,增强社区服务综合体发展动力。鼓励实行社会化运营机制,实现空间利用最大化、服务供给最优化,增强社区服务综合体的自我“造血”功能,提升可持续运营能力。

(三)总体目标

加快建设位置便利、布局合理、服务多元、智慧共享的社区服务综合体,推动社区服务综合体成为资源链接地、服务集约地、基层共治地、宜乐宜业地,不断增强社区居民归属感、获得感和幸福感。到2023年底,全市建成社区服务综合体280个;到2025年底,全市建成社区服务综合体400个,社区服务综合体建设运营机制更加完善,品牌效应日益凸显,自我“造血”功能不断提升,社区优质服务体系更加成熟完善、基层治理能力更加精准高效、城乡社区居民更加幸福美好。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社区服务综合体布点扩面。各地应根据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现状与发展需求,统筹制定社区服务综合体建设规划,打造“15分钟优享服务圈”。要摸清辖区内公共服务设施分布使用情况,通过新建、改建、置换、租赁、购置、共建等方式,整合优化公共服务空间,因地制宜打造集聚型、分散型、嵌入型等不同类型的社区服务综合体建设模式。社区服务综合体应建在社区中心区域或人口密集区域,交通便利、出入方便,体现人性化、适老化、适幼化的设计理念,宜采用半封闭空间,提升空间的开放互动性。要坚持“办公空间最小化、服务空间最大化、功能效率最优化”的建设理念,综合体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其中居民会客厅面积一般不少于100平方米,最大限度突出服务居民的功能。推进社区服务综合体品牌化、规范化建设,支持区、县(市)级层面设置统一的名称和标识体系,标识悬挂在建筑外部显著位置,内部功能区块设置统一导视牌。国际化社区可设置双语或多语种的标识标牌。

(二)优化社区服务综合体功能布局。按照“资源共享、功能互融”原则统筹服务阵地,设置党群服务、便民办事、居民议事、养老育幼、生活服务等5项基础性和X项特色化服务区域。党群服务区域指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引领功能,为办理党内业务、展示党建成果、教育管理党员、搭建党群桥梁而设置的党员之家(活动室)、党代表工作室等空间;便民办事区域指为居民群众办理村务、居务、政务事项的综合办事大厅;居民议事区域指开展居民议事协商及交流互动的活动空间;养老育幼区域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老年活动室、托育中心、婴幼儿成长驿站等场所,提供老年人生活照料、情感关怀、婴幼儿临时托管、家庭养育指导等服务;生活服务区域指满足居民购物、餐饮、休闲等日常生活需求,一般设置社区会客厅、社区食堂、农贸市场、社区运动场、健身室、咖啡吧、理发室等场所。“X”为立足国际化社区、撤村建居社区、产业社区等居民需求,个性化设置的境外人员服务点、村史展示馆、就业创业空间、共享会议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社区书房(城市书房)、慈善超市、社区社会工作室、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等其他特色服务区域。

(三)提升社区服务综合体运营水平。大力推广社区服务综合体社会化、连锁化、品牌化运营模式,鼓励选择有经验的社会组织或企业通过整体或部分委托的方式参与社区服务综合体的运营。建立准入、运营、监督、退出等管理机制,规范提升第三方运营能力。推行“五社联动”,健全完善以社区为平台、社会工作者为支撑、社会组织为载体、社区志愿者为辅助、社会慈善资源为补充的联动服务机制,扩大社区慈善项目的人群覆盖面,提升慈善惠民实效。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创投等方式支持社会组织开展专业化、精准化、在地化的服务项目,增强社区服务综合体的服务黏度。积极创新长效运营机制,引入专业企业、社会组织等主体,通过推行“社区合伙人”合作供给机制、设立社区基金会、社区社会企业等形式,推动存量空间活化利用。探索将社区商业导入社区服务综合体,建立社区商业反哺公益服务机制,提升社区服务综合体长效运营水平。    

(四)健全社区服务综合体管理机制。建立社区服务综合体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明确场地使用、设施设备、人员、安全、环境卫生、财务和档案管理的规范要求。建立“全岗通”、错时工作制、节假日轮班值班等服务机制,确保服务时间不断档。建立居民需求征集落地制度,扩展“线上+线下”双向收集渠道,推动将居民集中需求转化为服务项目,不断提升社区服务综合体的人气活力。建立服务体验官制度,招募辖区“两代表一委员”、居民代表、社区志愿者、社会组织负责人等,定期体验服务,提出优化改进建议。实行常态化评估机制,聚焦空间使用率、活动参与率、居民满意度等指标内容,构建专业评估、自我评估和群众评估相结合的综合评估体系,及时优化、调整社区服务综合体功能布局、设施设备配置,推动服务内容动态更新。

(五)增强社区服务综合体数字支撑。利用5G、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统筹整合社区各类服务资源,打造社区服务综合体数字平台,形成集线上展示、发布、预约、评价、分析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运营场景,辅以智能监控、智能安防、智能感应等物联网基础设施,构建形成“全时空布局、全要素汇集、全方位保障、全人群覆盖”的数字化服务管理体系。赋能优化管理,通过展示社区服务综合体的功能布局、服务资源、活动场景等信息,借助智能物联网感知系统,确保社区服务综合体状态可视、业务可管、事件可控。赋能优享服务,以活动预约、场地预约、项目体验、积分兑换等功能,提高服务的便捷性和可达性,提升居民的服务体验。赋能优化决策,加强对平台数据的分析运用,聚焦活跃指数、民意热度、评价指标等维度,推动社区服务综合体的功能布局和服务项目迭代升级,增强为民服务的精准性和实效性。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社区服务综合体建设是贯彻落实省委、市委推进现代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优化社区服务空间、提升社区服务水平、推动基层治理创新的重要举措。各地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社区服务综合体建设,将其列入重点工作,统筹协调,有序推进,确保高质量、高效率、高水平建好社区服务综合体。

(二)强化要素支撑。各地要进一步健全社区服务综合体建设标准、运营管理细则,提升完善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加大对社区服务综合体建设的经费投入力度,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对接财政部门落实建设运营经费,统筹用好各类城乡社区建设资金,探索通过链接社会慈善资源、提供低偿服务支持社区服务综合体持续运营。

(三)强化品牌建设。各地要树立品牌意识,创新社区服务综合体建设和运营模式,形成特色品牌体系。要以社区服务综合体为载体,探索社区治理和服务现代化新路径,打造专业社会工作服务、议事协商、“五社联动”等治理和服务品牌,提升社区居民的生活品质。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地要及时总结社区服务综合体建设运营的好经验、好做法、新模式,通过举办空间运营大赛、项目运营对接大会等形式,扶优扶强,形成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要广泛宣传社区服务综合体建设运营的创新做法和典型案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不断扩大我市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工作的影响力。

本通知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杭州市民政局

2023年7月31日


杭州市民政局关于加强城乡社区服务综合体建设的指导意见.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