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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9524/2023-0017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民发〔2023〕35号 公开日期: 2023-03-22
发布单位: 杭州市民政局 统一编号: ZJAC10-2023-0002
有效性: 有效 主题分类: 社会福利
关于《关于加强全市老年人数字赋能安居守护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3- 03- 27 11: 40 浏览次数: 来源:杭州市民政局

一、文件制定背景

(一)落实上级部门推动养老工作要求。根据《杭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杭州市数字赋能“一老一小”工作方案》《杭州市高水平建成幸福颐养标杆区试点方案(2021-2025年)》有关要求,进一步构建大社区养老格局,奋力打造“幸福颐养”杭州样本。

(二)落地2023年杭州市民生实事项目。安居守护项目已被列入2023年杭州市民生实事,为确保2023年完成5000户老年人家庭的改造任务,对安居守护相关工作要求进行细化。

(三)完善现有养老服务的现实需求。根据公安人口数据统计,杭州共有60岁以上户籍老年人193余万,占总人口比例23.15%,老龄化问题严重,家庭养老负担重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失能化“四化”叠加趋势明显。伴随城市化带来的传统家庭照护功能进一步弱化,养老服务中的家庭安全照护需求更加凸显。

二、制定依据

《杭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

《杭州市数字赋能“一老一小”工作方案》(杭城脑指办〔2022〕1号)

《杭州市高水平建成幸福颐养标杆区试点方案(2021-2025年)》(杭民发〔2022〕17号)

三、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为指导思想。明确以老年人生命安全为立足点和出发点,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安居守护服务机制创新,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第二部分为工作目标。明确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推动”为原则,聚焦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风险防范,实现“跌倒感知报、走失及时晓、诈骗随时防、危险预警报、处置快速应”的居家守护目标。

第三部分服务对象。明确以居住在本市年满60周岁,且提出安居守护服务申请的老年人为服务对象,以年满80周岁,杭州户籍,独自居住且与配偶、子女不居住在同一区、县(市)的老年人为政府保障对象。

第四部分守护服务。明确全市统一按照“3+X”守护套件配置服务。“3”为必备基础包,包含固定报警、人体红外感应与门磁感应服务;“X”为可选扩展包,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及当地财政状况合理布局新增设备服务内容。

第五部分为办理程序。明确服务申请、审核公示、服务签约、设备验收四个流程办理程序和责任单位。自费购买服务对象无需审核公示。

第六部分为工作任务。明确各地对老年人信息进行摸排建立台账和常态化信息更新机制,出台各地安居守护实施方案。搭建安居守护服务平台,业务数据全量归集并接入市级平台,分析研判。制定规范化运营机制,实现多方联动应急响应,明确家属为安居守护服务第一责任人。

第七部分为工作要求。明确各地要求,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管理监督,加大宣传引导,注重实战实效。

四、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杭州市民政局

解读人:常利洁

联系电话:0571-89586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