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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9524/2023-0066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民社许准字〔2023〕登第S-023号 公开日期: 2023-11-17
发布单位: 市民政局
杭州市民政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杭民社许准字〔2023〕登第S-023号)
发布日期: 2023- 11- 17 16: 54 浏览次数: 来源: 杭州市民政局

杭州西湖大学校友会发起人:

你们于2023年11月17日向本机关提出的登记注册行政许可申请,经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第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现决定准予登记注册,属社会团体法人。(名称:杭州西湖大学校友会,法定代表人:施一公。)

社会团体登记注册后,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按照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按时接受年度检查,涉外或重大活动事前报告,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的业务指导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增强诚信自律,履行社会责任,为促进杭州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杭州市民政局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