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8个区试点推行家庭养老照护床位
发布日期:
2021-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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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市民政局
近日,《杭州市家庭养老照护床位试点工作方案》出台,2月1日起,我市8个区(不含富阳、临安)全面推开家庭养老照护床位试点工作。
我市于2019年在全省率先探索建立家庭养老照护床位,截至2020年底,已累计为上城、西湖两区300余名失能老年人建立家庭养老床位,提供24小时动态管理和远程监护服务。本次试点将范围扩大到8个区,主要面向试点区户籍年满60周岁且能力评估达到中、重度的失能老年人或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其中低保、低保边缘家庭老年人优先考虑。
试点为期两年,要求对建床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智能设备安装、辅助器具配置,明确照护服务需每日上门,每月不少于30小时,医护人员需每2周上门服务1次,实现居家养老服务“不打烊”“更专业”。对年满60周岁且能力评估达到中、重度失能的建床老年人,依据服务合同实际支付费用的50%给予护理补贴,每人每月最高补贴不超600元。对经试点验收合格的家庭养老照护床位,根据适老化改造内容、设施设备安装和维护等,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对有需要的老年人家庭,实现家庭养老照护床位与养老机构床位互转,即老年人能力评估结果在家庭养老照护床位和养老机构床位之间实行互认。(福利处、养老指导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