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各行业协会商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规范工作的通告》(浙政办发函〔2021〕13号)精神,坚决吸取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的深刻教训,坚决遏制行业协会商会借政府授权(委托)之机,强制强制企业入会、乱收费等问题。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要求,深入细致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等相关工作自查整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逐条自查
重点找查有无存在以下问题(详见附件):
1.强制入会和强制收费的违规行为;
2.利用法定职责和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收费的违规行为;
3.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的违规行为;
4.通过职业资格认定收费的违规行为;
5.多头重复收费的违规行为;
6.其它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等行为。
二、主动整改
1.各行业协会商会要对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和《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取消社会团体会费标准备案规范会费管理的通知》(民发〔2014〕166号)等文件要求和标准,查找有无存在违规违法行为,并自行整改,完善内部治理长效机制。自查和整改结果于2月20日前报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
2.通过“信用浙江”“信用杭州”网站、各行业协会商会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性质、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及依据等信息,向会员公布年度财务收支情况等。
3.市民政局设立举报热线(0571-85064460),受理全市范围内的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收费投诉和举报。
三、迎接抽查
市民政局将会同有部门和单位,于3月15日前,按照不少于10%的比例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实施联合抽查,全面检查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项目、标准、范围、数额和依据等。对自查不认真、问题整改不彻底的行业协会商会进行通报并责令改正,且列入失信记录;涉嫌违法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四、工作要求
各行业协会商会要提高认识,坚决清理违法违规收费,切实减轻企业和会员负担;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和行业自律,依法规范涉企服务性收费行为;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平台与桥梁作用,更好服务会员、服务企业、引领行业发展。
杭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1年2月8日
(联系人:王先明;联系电话:85064460;传真:85152831)